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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宗合:留守兒童普查需做好三個“銜接”
我國的留守兒童總數到底有多少?他們的生活情況和精神狀態怎么樣?
從今年3月底到7月底,民政部與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決定開展留守兒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從而實現精準幫扶。
此次開展的摸底排查工作總體目標,是全面、清晰地掌握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狀況,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信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并健全信息報送機制。
如此大規模的普查,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對留守兒童現象的解決會起到哪些作用?后續又該如何跟進?就此本報記者專訪了中民社會救助研究院執行院長宋宗合。
■記者:我國留守兒童的問題引起國家層面的重視,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宋宗合:2006年10月19日,由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全國婦聯等12個部委共同組成的農村留守兒童專題工作組在北京成立,工作組致力于解決中國日益突出的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當時全國婦聯測算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為2000萬人。
距留守兒童概念第一次出現在國務院文件中10年之后,今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2020年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3月底,民政部與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決定開展留守兒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4月6日,由27個中央部門組成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開始運行。
■記者:為什么今年中央層面會密集出臺與留守兒童相關的舉措與文件?會開始如此大規模的一個摸底排查?
■宋宗合:全國究竟有多少留守兒童?一直缺乏權威數字。數字最大的價值在于讓我們對留守兒童這個龐大群體,有更清楚的了解。
目前我國留守流動兒童的總量被測算為約1億人,其中留守兒童的數量約為6100多萬人,這是全國婦聯依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樣本數據推算出來的。也就是說,時至今日我們并不知道全國留守兒童的具體數字。
一次有效的科學摸底工作,勢必會讓一系列圍繞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和保護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有助于高層的科學決策,也將讓“2020年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的愿景變得切合實際。
這10年間,關于留守兒童的生活、教育、心理、道德、安全諸問題常常以新聞事件中的悲痛人物形象呈現在公眾面前,悲情累加,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必須面對的重要社會問題之一。孩子是民族的未來,是社會的希望,只有給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孩子一個可預期的未來,社會才有發展進步的可能。所以李克強總理才會在今年年初表示:“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
■記者:有觀點認為,像這樣的摸底調查,其實并不存在統計學上的困難,關鍵還是在于在調查執行的過程中,各級執行者、尤其是鄉村一級的執行者是否有相應的責任心,是否有盡力幫扶的意愿。這次普查會不會也遇到類似問題?
■宋宗合:此次普查其實對組織方的嚴密組織能力是一次考驗。
民政部于今年2月首次設立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并承擔起“開發管理未成年人保護和留守兒童、留守婦女信息系統”,推動各地建立黨委政府領導的協調機制、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功能等工作。由此留守兒童精確化服務管理才見到起步。
在《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中,也特別要求“建立翔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此次普查還要求各省份和民政部定期對外公布農村留守兒童的最新數據。雖然落實起來可能會有各種難處,但是這次普查總體來說是大好事,也是很有必要的。
■記者:普查是為了獲得實情,為決策與執行打下基礎。普查之后,關鍵還是要拿出切實舉措,把留守兒童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考量,做出后續的關愛與幫扶,您怎么看待這一問題?
■宋宗合:普查方始,雖晚勿嗟。只是期盼已久的普查承擔了太久太多的期望,還需要依據現實情況推動各種銜接工作。
一是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相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的銜接工作。
在4月6日首次召開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上,聯席會議召集人、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要求,各成員單位要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本部門、本系統工作總體安排,予以部署和落實,督促指導基層單位、機構和組織完成好具體工作,在家庭監護監督指導、摸底排查、教育關愛、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關鍵環節或工作任務中積極承擔責任、發揮作用。這一兒童保護流程即來自民政部門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探索。在普查過程中,充分了解各地留守兒童在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特困供養對象社會救助制度、兒童福利制度等法律制度層面享受的制度保障層次,促進相應兒童保障制度有機銜接,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制度應保障兒童對象的福祉和發展問題。
二是要推動監護人責任、政府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銜接。
一方面,留守兒童是社會發展特殊階段的特殊概念,普查對象面臨流動性,而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也可能發生流動。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可能在家庭、政府和社會三者之中變動,家庭監護人可能因意外失去監護權利、也可能因監護能力不足而被轉移監護權利,兒童的責任監護人變動,其應當享受的基本生活、照管、教育、醫療權利,包括生存、受保護、發展和參與權都不應被剝奪或損失。另一方面,無論是積極還是適度的國家責任,都應當強調國家責任和家庭責任、社會責任的統一協調,單獨強調其中一種責任都無法實現兒童權利的健康發展。
三是要推動兒童保障機制和家庭保障機制的銜接。
《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到2020年使農村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留守兒童現象減少的現實意義就是完整家庭的增加。流動社會所帶來的家庭割裂是整體社會進程的制度調試不足和區域制度不平衡造成的,再精準的留守兒童關愛和幫扶也不能脫離家庭環境,只有協調流出地和流入地的關系,營造家庭合理遷徙而不是單純的勞動力遷移環境,保障流動人口家庭成員的完整性,農村兒童留守現象才能逐步消失。
■記者:對留守兒童摸底,邁出了“精準幫扶”的重要一步,而后由民政部等27個部門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更是從更高層面統籌協調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您怎么看待這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工作中的作用與效應?
■宋宗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專指為協商辦理涉及國務院多個部門職責的事項,由國務院批準建立、各成員單位按照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是一種及時溝通情況,協調不同意見,以推動某項任務順利落實的工作機制。實際上,在我國以往的有關跨區域、跨部門實施的類似政策部署實踐中,國家層面的統籌和協調顯得尤其重要。
在以往的實際工作中,的確出現過類似政策在落實之后才遭遇執行不暢的尷尬,繼而尋求更高決策層幫助的情況。此次不同的是,國家層面預先作出同步部署部級聯席制度的安排,正是意在破解和避免在今后實施關愛保護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分工不明、推諉扯皮等問題。
作為行政機構最高層次的聯席會議制度,雖然不具有實質性權力,但確實是歷經我國實踐檢驗后證實能夠發揮有效功用的制度安排。此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27個部門組成,也正是有意在破解留守兒童難題上避免出現這一癥結。
可以說,國家層面在圍繞破解農村留守兒童現象難題上,已部署了由上至總體目標、任務和措施安排,下至政策落實以及工作機制共同組成的規劃網絡,這無疑為實現2020年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的近期目標添加了有力砝碼,但想要徹底消除農村留守兒童現象,仍然需要著眼長遠,從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局統籌,方才有可能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宋宗合 留守兒童普查 留守兒童 信息報送機制 農村留守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