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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老人拿房子換贍養(yǎng) 不料過戶后兒子再也不讓進家門
網絡供圖
張華這樣做是為了討好兩個兒子,以便舒心地在兒子家里養(yǎng)老。他們并未得到想要的結果。小兒子稱房產過戶后便會贍養(yǎng)張華,但當房產變更到小兒子名下后,張華卻無法踏入家門,只能再與對自己意見頗多的大兒子生活在一起。因未盡贍養(yǎng)義務,張華向小兒子提起訴訟,打算要回那套已經過戶的房產。
老人如何處置房屋等財產,才能在晚年得到兒女更好的贍養(yǎng),正成為許多老年人面臨的難題。
83歲的張華(化名)站在窗邊看著穿梭在棗林前街上的車輛。張華腿腳不便很少下樓,站在窗口成為他與外界接觸的方式。
張華與大兒子住在一間40多平方米的老房中,身患半身不遂的老伴兒與小兒子住在一起。
張華與老伴兒原本有三套房產。9年前,他們賣掉了居住的房屋,各自帶著一部分賣房款,分別住進了兩個兒子家里,并對剩余兩套房產做出了贈與決定,兩個兒子各得一套。
賣了房
老兩口分住兩家
中午剩下的菜裝在塑料飯盒中,一個掰開了的饅頭裹在塑料袋中,這些飯菜也是張華的晚飯。
83歲的張華與大兒子住在棗林前街附近的老房中,老伴兒與小兒子住在一起。“目的就是想到了我們的養(yǎng)老問題,想著這樣可以更好地養(yǎng)老、生活。”他對北京晚報記者說。
2007年下半年,張華的老伴兒得了腦血栓,導致半身不遂,住院一個多月,恢復后出院。“老伴兒想讓大兒子養(yǎng)我,讓小兒子養(yǎng)她。”
張華和老伴兒決定賣掉西三旗附近的小兩居,分別到兩個兒子家里去住。“房子一共賣了50萬元,老伴兒帶著30萬元去小兒子那里,我?guī)Я?0萬元到老大那里。”
除了西三旗的房產,張華與老伴兒還有棗林前街與沙子口的兩套住房。“沙子口房的房本是我的名字,棗林前街房的房本是老伴兒的名字。”
分開的時候,張華和老伴兒一起寫了一份贈與決定,將名下的兩處房產分別贈與了兩個兒子。“我名下沙子口的房子贈與了小兒子,老伴兒名下棗林前街的房贈與了大兒子,目的就是想討他們個好,好好地贍養(yǎng)老人。”在贈與決定最后,明確寫著“對老人要盡好贍養(yǎng)義務”。
“我們周末的時候可以在公園見面,聊聊天,平時很少見面。”在張華看來,養(yǎng)老的情況并未像他想象的一樣,出現(xiàn)了許多的問題,“有的是語言,甚至是肢體的矛盾沖突。”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