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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鐘鑒:我國主流宗教觀的歷史變遷與當代創新
我國宗教的現狀
中國歷史上主流的儒家宗教觀民國時期主流宗教觀的變遷從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當代新宗教觀的建立和實踐1957年至1976年民族宗教理論的進展與失誤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宗教理論的創新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幾個認識問題。
牟鐘鑒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強調,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必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須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必須重視發揮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導宗教努力為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繁榮、民族團結、祖國統一服務。講話高度概括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內涵,尤其闡明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四個“必須”,并首先強調“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其中很有深意。這不僅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宗教工作經驗的最新的精辟總結,也包含了中華文明對待宗教問題的歷史智慧。
宗教的影響力是很大的。宗教是人類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今世界的主要信仰。據統計,全世界信教人數約有52億,占地球總人口數的80%以上,無宗教信仰者是少數。在國際生活中,一方面宗教是推動世界和平與文化交流的重要力量,是許多國家社會道德的主要支柱和歷史文化的精神依憑;另一方面從中世紀直到今天,在很多地區宗教流血沖突一直不斷,它或者是民族、國家沖突的表現形態,或者是民族、國家沖突的背后要素。當前中東地區伊斯蘭國為代表的極端主義與暴恐活動的猖獗以及宗教之間、教派之間的對抗往往成為國際政治的焦點和熱點,大家有目共睹。但與此同時,中國則完全是另一幅情景,宗教關系的主流是和諧的,宗教與社會的關系也比較順和,我們要加以珍惜并引以自豪。我這里以一個學者的身份,側重于從中華文明的歷史智慧的角度談一談在宗教問題上的中國模式和中國經驗,有益于深刻理解習總書記說的“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又是一個人文主義發達、宗教處于輔助地位的國家。中國現有五大合法宗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中國有多少信徒?上世紀50年代周恩來總理曾談到過一個數字,說有一億人信教。現在過去了半個多世紀,人口增加了一倍多,有人估計現在中國的宗教信徒約有三億。很多中國人雖沒有宗教徒的身份卻有宗教的觀念、鬼神的觀念,而且這些觀念都是混合的,有佛教的、道教的,也有一點其他宗教的,特別是漢族民眾往往是“宗教的混血兒”,信仰雜而多端。中國少數民族中信教人數的比重較大,宗教在民族地區的影響也大。概略地講,有十個民族基本全民信仰伊斯蘭教,藏族信仰藏傳佛教,傣族信仰南傳佛教,北方許多民族信仰薩滿教,南方許多民族信仰各種巫教。因此宗教問題與民族問題交織,宗教政策與民族政策緊密相連。
改革開放后,隨著宗教政策的落實,宗教從地下走到地上;宗教的國際性傳播和道德缺失帶來的信仰需求,使信教者人數增加。人們認識到,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仍將長期存在,其自然根源、社會根源、認識根源、心理根源,都不容易消除。由于我國大多數人不信教,便有一個主流群體如何正確對待宗教、掌握宗教基本知識的問題。1964年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建立了世界宗教研究所,為中國宗教研究播下了種子,但研究工作為爾后到來的“文革”耽擱了。1979年2月,全國宗教學研究規劃會議在昆明舉行。此后宗教學正式興起,至今三十多年,已經成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一門顯學,對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形成、為宗教事務管理提供咨詢、推動文化大繁榮、促進民族宗教關系和諧及開展國際文明交流與互鑒,發揮了重要作用。當然,中國宗教學仍在初期階段,許多重大問題有待研究,還要繼續大力開拓創新。
中國歷史上主流的儒家宗教觀
歷史上,我國主流社會、政治家看待宗教主要受儒家觀點的指導。孔子有句名言:“敬鬼神而遠之”。他不熱衷于鬼神之道,但卻對老百姓的宗教信仰采取“敬”也就是尊重的態度。孔子的學生曾子講:“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慎終追遠就是祖先崇拜,其功能是使老百姓的道德風尚歸于淳厚,就是今天所說的宗教的道德功能。后來,《易傳》就把這種功能概括為“神道設教”,就是視鬼神之道為道德教化的手段。這是儒家思想對待宗教的態度。在孔子的影響下,中國的主流社會對待宗教是“溫和的”。中國歷代的王朝雖然在政治上專制,但在文化政策和宗教政策上卻是多元的、包容的。佛教、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后,內容形式都有所改變。比如中國佛教出現了禪宗,提倡人間佛教;中國伊斯蘭教并不追求政教合一,排他性也大大減弱。孔子的思想是不是宗教?我的觀點是儒家基本上不是宗教,它是東方的倫理型人學,因為孔子不講死后的問題、鬼神的問題,而沒有神靈和彼岸的觀點不能稱為宗教。孔子一生講的都是如何做人、怎樣治國,《大學》將這些觀點歸納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孔子是一位思想家、教育家,不是宗教家。當然,孔子的思想里面也有宗教性,例如,“畏天命”,對宗教祭祀也很重視。
另外,儒家講“和為貴”“和而不同”“道并行而不相悖”,和諧的觀念在儒家思想中最為豐富。這使中國能容納多種宗教。魏晉以后形成了儒、佛、道并行和多教共生的狀態。佛教傳播到中國,也有反對的,但社會主流是接受的;道教興盛起來后,也有其存在的空間;后來的基督教、伊斯蘭教也都傳播到中國,成為中國多元宗教中的一部分。只要相關宗教是愛國的、守法的、勸人為善的,在中國都有它合理合法的存在空間。由于中國主流的儒家思想是包容的溫和的,所以中國的宗教品類眾多,形成多元通和模式,這在全世界都屬罕見。世界三大宗教及其主要教派在中國都有傳播,又有民族宗教如道教,還有大量的民間宗教及各種原始崇拜,因此有人說中國是“宗教的聯合國”。今天,中國有道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五大宗教,除道教是土生土長的宗教外,其他四種都是外來宗教,說明了中國宗教文化的包容性。各宗教之間,和諧是主旋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種宗教的教義主體是溫和的,極端主義難以發展。中國宗教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深厚的優良傳統,主要有:愛國與愛教高度統一,以行善積德為第一義,與時俱進、勇于創新,共生共榮、互尊互學,政主教輔、教不干政,文化興教、文明交往,民族主體、內外交融。兩千多年來中國人有一個普遍的基礎性信仰,即敬天法祖,但它不排斥其他宗教。中國信仰文化的核心是儒、佛、道。儒家不是宗教,但起到了西方基督教的功能。佛教進入中國,與儒、道成功會通,而有中國化的禪宗。中國伊斯蘭教也在中國化方向上取得巨大成就。中國基督教(廣義的)的中國化進程面臨種種困難,但也在穩步推進。中國歷史上,各宗教之間基本上維持了和平與和諧,沒有發生宗教戰爭,也沒有宗教裁判所,彼此可以成為好鄰居。雖然也有摩擦,也有“三武一宗”滅佛事件,但歷時暫短,宗教對抗不能成為傳統。歷史上宗教從來未給社會改革進步制造巨大障礙,反而是一種助力。
民國時期主流宗教觀的變遷
近代以來中國主流社會的宗教觀有所改變,對待宗教不再是溫和的、包容的,而是激進的、否定的,特別是辛亥革命后,宗教不斷受到沖擊。這是因為中國近代社會較為落后,受西方屈辱太多,要獨立解放,振興國家,人們認為中國文化缺少民主與科學,應該向西方學習,用科學與民主救國。中國需要民主與科學,但民國的學者沒看到西方在發展民主、科學時,基督教沒有被取代,而是改革它,使之為現代化服務。當時在學術界就流行“宗教取代論”,認為在中國未來的文化建設中沒有宗教的地位。蔡元培提出美育取代宗教,陳獨秀、胡適提出科學取代宗教,梁漱溟提出倫理取代宗教,馮友蘭提出哲學取代宗教。所以那個時候,大家很忽視宗教的研究。民國時期,對佛教道教還提出“廟產興學”,國民政府把很多廟產都沒收了,美其名曰辦學校,其實是對佛教道教看不起,要限制它;同時還發生了“非基運動”,全盤否定基督教,態度很激烈。當時學界主流為科學主義所支配,以“不科學”為理由貶低宗教。事實上,各大宗教主體在抗日戰爭和民主革命中表現是很好的,值得稱贊。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當代新宗教觀的建立和實踐
這一時期的宗教觀體現了唯物史觀與中國實際的結合,理論上有所創新,政策健康,實踐成果輝煌,是新中國宗教工作的黃金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年代確立的民族平等和尊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新中國成立之后不僅繼承下來,而且加以發揚。尤其在和平解放西藏、進軍新疆、實現全國統一的過程中,解放軍和黨的干部忠實執行民族宗教政策,起了關鍵作用。1951年5月,毛澤東對主持西藏工作的張國華說:“你們在西藏考慮問題,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這兩樣事,一切工作必須慎重穩進。”從而“慎重穩進”成為黨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的基本方針。十七條協議明確規定: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喇嘛寺廟,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風俗習慣。1952年10月毛澤東接見西藏代表團時說:“共產黨對宗教采取保護政策”,“今天對宗教采取保護政策,將來也仍然采取保護政策。”由于民族宗教政策符合馬克思主義和中國國情,特別是能夠對藏傳佛教和伊斯蘭教加以正確對待,在短時間內,中國順利實現了統一大業(臺灣除外),結束了歷史上由于帝國主義插手和舊中國政府腐敗無能而長期存在的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區的不穩定、多動亂狀態,民族感情空前融洽,建設事業發展很快。
在基督教、天主教方面,主要是開展反帝愛國運動,清除帝國主義勢力和影響,建立中國教徒自辦的愛國教會團體,如基督教“三自”愛國會,天主教愛國會。在漢地佛教和道教方面主要是革除封建制度影響,提倡自食其力,參與社會建設。
從怎樣看待和怎樣處理宗教問題的角度,可以把當時主流宗教理論與實踐概括為兩論,即“五性論”和“統戰論”。時任中央統戰部長的李維漢同志代表中央提出宗教五性論:群眾性、長期性、復雜性、民族性、國際性。不僅視宗教為一種世界觀和精神文化,還充分看到了宗教的社會屬性,是一種活生生的影響很大又很穩定的社會力量與社會文化,因此宗教工作絕不能簡單化,要嚴肅認真對待。宗教的群眾性,使我們懂得,對待宗教的態度就是對待信教群眾的態度,必須給予尊重,不能強迫命令。宗教的長期性,使我們自覺克服急躁癥,不把宗教看成舊文化殘余而急于消滅它,因為宗教的根源將長期存在,宗教工作必須作長遠打算。宗教的復雜性,要我們認識宗教自身的多重結構和多樣形態,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多方面關系,以及它的社會功能的兩重性,我們對它要有充分的研究和了解,才可能做好宗教工作。宗教的民族性,告訴我們宗教問題與民族問題相交織,在中國,宗教問題是民族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宗教工作關乎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宗教的國際性,使我們關注世界三大宗教的跨國影響和宗教的國際交往,由此宗教工作與中國的外交事業聯系起來。統戰論是中國共產黨處理與宗教界愛國人士關系的方針。鑒于中國宗教界大多數在革命與建設中有良好表現,故中國共產黨把宗教界作為團結對象,是朋友不是敵人。
1957年至1976年民族宗教理論的進展與失誤
這一時期,民族宗教工作在理論與實踐上既有開拓,也有失誤和倒退。毛澤東在1957年發表的《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我們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滅宗教,不能強制人們不信教。不能強制人們放棄唯心主義,也不能強制人民相信馬克思主義。”他肯定了宗教信仰是思想問題和人民內部問題,不能用強制方法解決。這一時期強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明確反對用行政命令消滅宗教,堅持了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從1957年反右派斗爭起,經過1958年大躍進,到1962年反右傾斗爭,強調千萬不能忘記階級斗爭,再到1963年起開展的“四清”運動,“左”傾思潮逐漸抬頭,民族宗教領域不斷受到沖擊。一是強調“民族問題實質是階級問題”,把民族宗教領域階級斗爭擴大化。二是大量關閉拆除宗教寺廟,有些地方粗暴限制宗教正常活動。三是堅持正確路線的李維漢同志遭到批判,造成思想混亂,民族宗教工作開始走偏。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領導人錯誤地貫徹“以階級斗爭為綱”的路線,各項工作包括民族宗教工作遭到全面破壞,宗教活動停止,宗教場所和文物被大量毀壞,宗教界人士被當作“牛鬼蛇神”遭到橫掃和迫害。這是中華民族的一場大浩劫,也是民族宗教領域的一場大災難。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宗教理論的創新
改革開放后,我們進行了反思,認為“文革”的做法完全違背了馬克思主義。恩格斯說:“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他指出了宗教存在的深刻根源,因此反對向宗教宣戰。這種唯物史觀是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理論基石。
通過撥亂反正,宗教工作回到了馬克思主義軌道上來。有如下幾個標志:
其一是1982年“十九號文件”,總結了黨和政府在宗教問題上的經驗教訓,指出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將長期存在;宗教進入社會主義社會后,它的功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把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團結起來致力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是我們黨對宗教的新的認識。
其二是1993年中央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我認為宗教適應論的提出意義重大,它第一次從正面肯定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有共同點,可以相適應,這是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新發展。
其三是21世紀以來中央提出要發揮宗教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強調建設宗教和諧理論,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文化繁榮、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于是,宗教文化論、宗教和諧論、宗教促進論興起。
宗教文化論闡述宗教的文化屬性和功能,揭示了宗教滿足人們心靈情感需求的深層本質,展示了宗教在精神文化領域影響社會的特殊作用,為引導宗教健康發展和更好地適應當代社會開辟了廣闊的空間。
宗教和諧論是對前蘇聯式宗教斗爭論的反思與超越,也是對中華宗教文化多元和諧傳統的繼承和發展,同時體現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全面協調、統籌兼顧的要求,推動宗教多元平等、和諧共生、政教協調、文明對話,促進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平發展,成為引導宗教關系走向的主要理論。
而宗教促進論則表現出主流社會對宗教界的尊重和信任,突出信教群體的主體地位,從而有益于發揮宗教界人士的積極性主動性。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黨的宗教理論和宗教政策發展有階段性,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向著更開放、更現代、更文明的方向發展。
宗教的社會作用有其兩重性,但是完全可以通過引導,盡量縮小消極作用,充分發揮積極作用,這正是習總書記所強調的“必須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今天,主流社會的宗教觀是社會主義與中華文明的有機結合,因此才有民族宗教關系的和諧。
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幾個認識問題
第一,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與溫和無神論。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條,現在我們已經把它提到了尊重和維護人權的高度。外國有人說中國共產黨是無神論政黨,中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是無神的,共產黨不可能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認為這里面有很多誤解和偏見。無神論有多種。十八世紀法國戰斗無神論影響很大,有其歷史功績,但其哲學是舊唯物論,不了解宗教存在的根源和發展規律,簡單否定和激烈反對宗教,認為宗教是“傻瓜遇到騙子的產物”。而馬克思主義者應該是溫和的無神論者,不會人為地去消滅宗教;同時,維護群眾的權益,其中就包含選擇信仰的權益。我們真心實意維護宗教信仰自由,它是社會主義思想體系所決定的,是社會主義宗教觀、民主觀、平等觀所決定的。我們是唯物史觀支持下的無神論,它不信神,但能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這是它高于戰斗無神論的地方。因此社會主義者應該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最堅定的維護者。“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團結合作”,體現了溫和無神論的平等、包容精神。
第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與宗教事務的常態化。這是建立現代民主法制國家所需要的。我們過去管理宗教事務比較習慣用行政的方式,或者單純依靠政策來管理,今后我們要轉變為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一是宗教立法要健全,二是法制觀念要加強,三是執法體制要完備。我們的法制還不健全,目前國務院出臺的《宗教事務條例》是全國性的綜合行政法規,尚須完善。管理宗教事務不是干預宗教界的內部事務,而是管理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相關的事務。管理的目的是保護正常的、合法的活動,制止非法的活動,打擊犯罪的活動。目前管理工作正在實現兩個轉變:從行政直接管理轉為依法間接管理,由防范性的非常態管理轉變為服務型的常態管理。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倡的“保護、管理、引導、服務”,是管理工作的旨要。
第三,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與宗教的本土化。這主要是處理天主教和基督教問題。從歷史上看,鴉片戰爭后,天主教和基督教確實受帝國主義的控制,一度成為西方列強侵略中國的工具,而且今天,西方敵對勢力還在利用宗教試圖演變中國的政權。因此,強調獨立自主自辦非常重要。我們要把天主教和基督教辦成中國愛國教徒自辦的事業。這既有利于維護我們的民族尊嚴和國家主權,也有利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健康發展。在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的前提下,在互相尊重、平等互惠的基礎上,開展宗教方面的國際友好交往,積極參與世界宗教對話與文明對話,推動世界和平與發展。不僅在教務上要獨立自主,還要吸收中華文化仁和思想,建設中國特色的神學,使天主教基督教中國化,在教義上走出自己的路來。
第四,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與多維度引導。適應是多層次多方面的,不能僅僅滿足于愛國守法,這是法律層面、政治層面的適應;同時,在經濟上、文化上、在社會建設上要全方位展開。適應是雙向的——宗教界要適應我們在現代化過程中的社會主義社會;我們的干部和學者也有一個重新學習、重新認識宗教的功能、積極主動地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問題。現在是中國宗教正常存在和活動最寬松的歷史時期。教界要樹立健康教風,嚴守教規,建設好教職人員隊伍,繼承和發揚中華仁恕通和精神,遠離和抵制極端主義,以自己的方式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服務,不辜負這個偉大的時代,不辜負黨、政府和社會各界對宗教界的殷切期望。學界則要繼續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建設,這是我們的責任和擔當。
牟鐘鑒:
山東煙臺人,1939年生,1965年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史方向研究生畢業。1966年4月至1987年11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工作。1987年底至今,為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學科評審組專家、中國宗教學會顧問、國際儒學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孔子基金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央統戰部專家咨詢組成員、國家宗教事務局宗教工作專家庫特聘專家。主要著作:《中國道教》、《儒學價值的新探索》、《探索宗教》、《老子新說》、《中國宗教通史》(與張踐合寫,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宗教學一等獎)、《民族宗教學導論》(主編)、《當代中國特色宗教理論探討》等。
(記者陳鵬編輯整理)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牟鐘鑒 主流宗教觀 歷史變遷 當代創新 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