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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校落馬書記:沒自己大學就建不成 要當大學之父
私欲膨脹,來者不拒
以資金緊張、購買車輛、女兒出國留學、課題研究、添補家具等各種名義索賄300余萬元
“這所大學的成功籌建,自己功不可沒,作為大學的掌門人,名聲再響、權力再大又不能當錢花。看著周圍的開發商、施工單位等都在短時間內富裕起來了,心理開始失衡,逐漸開始想私事、謀私利,對錢產生了更多的渴望。”在這種攀比、享樂心理的支配下,徐同文的貪欲不斷膨脹,逐漸淪為金錢的俘虜。
而他獨斷專行、隨意插手、想讓誰干就讓誰干的辦事風格剛好給那些想“找關系”進高校、攬工程的人開了方便之門。
2007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通過直接向工作人員打招呼,指定點錄名單等方式,為請托人考取臨沂大學或齊魯工業大學、調整專業提供幫助。此外,他還通過與其他高校工作人員的關系,為請托人考取其他大學提供幫助,后通過其妻子或堂弟收受賄賂29萬元。
2003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多次安排某請托人在臨沂師范學院作報告,并安排學校出具材料幫助其參評省勞動模范,獲取到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機會。在徐同文直接關照下,該請托人入校后很快被調到領導職務。徐同文共計收受賄賂54萬元。
在臨沂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工程建設中,徐同文通過直接向學校負責基建的工作人員打招呼,為施工單位承攬工程以及工程款撥付提供幫助。后以資金緊張、購買車輛、女兒出國留學、課題研究、甚至添補家具、外出旅游等名義,索取賄賂,累計300余萬元。
除了幫助請托人“如愿以償”,徐同文還利用職務便利,想方設法以科研之名,謀私利之實。
2013年,徐同文任齊魯工業大學院士工作站站長,為依托公司申請科研課題,爭取科研經費和搞農副產品開發,與李某等5人共同出資31萬元(其中,徐同文名義出資5萬元,實際由李某墊付),以農業研究所的名義租用土地;2014年,徐同文與李某等人注冊成立農業技術有限公司,徐同文持有該公司10%股份。
對金錢的貪婪使徐同文到了“著魔”的程度。不論請托事項大小、關系親疏,只要給予錢財,一律來者不拒。徐同文的堂弟為孩子上學或工作的事,找他幫忙,照樣收錢辦事。
十八大后,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
被調查的前幾天,仍有3次受賄行為
徐同文作為黨委書記,辦事不守規則、不講規矩、隨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對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徐同文想參加就參加,不想參加就不參加,就是參加了也是裝裝樣子,完全不入腦入心,“一門心思”地在學校的行政事務上貪贓枉法。
2009年,徐同文利用主持臨沂大學課題研究之便,要求工作人員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課題經費1.46萬元,將其據為己有。
除了套取公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徐同文借項目多、投資大的高校發展期,利用職務便利,將貪婪之手伸向工程建設、物資采購、高考招錄、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科研經費管理等高校腐敗問題多發的領域。
十八大之后,面對反腐的高壓態勢,徐同文繼續斂財,毫不收手。2013年6月以來,徐同文收受賄賂共計105萬元;2014年4月,被調查的前幾天,徐同文仍有3次受賄行為,包括收受某私營企業轎車一輛。
“長期忽視政治學習,甚至黨的方針政策,必備的法律紀律常識也很淡漠。我甚至認為,請托送禮和事后答謝是正常的人際往來,收卡不違紀。”徐同文在交代材料中寫道。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高校落馬書記 大學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