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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內安裝監控應審慎
廣州市交委近日公布《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出租車必須安裝音像監控設備的要求,在社會上引發熱議。不少人擔心此舉會侵犯乘客和司機的個人隱私。出租車內是否應該安裝錄音錄像監控設備,還須有關部門明確法律依據,在充分聽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礎上慎重決定。
征求意見稿提出,廣州市出租車必須配置不少于1套錄音設備和3路錄像設備,錄像范圍應至少覆蓋前、后排座椅、前排副駕駛側車窗及行李廂內區域;錄音、錄像數據在本地存儲的容量可滿足錄像存儲不少于7天,并實時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監管平臺,實現遠程查閱、導出。
廣州市交委的初衷,是通過錄音錄像等科技手段,對出租車服務進行監督,更好地保障司機和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司機和乘客的合法權益。然而,出租車內的空間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尚無定論,目前沒有具體法律條文可循,屬于公共場所和個人空間重疊的模糊區域。如果出租車被認定為私人空間,錄音錄像設備的安裝便構成了隱私侵犯行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在法律邊界尚不明確的情況下,地方管理規定的出臺應慎之又慎。
即便真要安裝監控設備,監控設備采集到的音頻、視頻如何管理,如何保護,也考驗著相關部門的能力。近年來,隨著科技水平迅速提升,攝像監控設備在公共場所得到廣泛使用,在為社會治安改善帶來幫助的同時,因監控視頻非法外流導致的隱私泄露也屢屢出現。這也是廣州擬在出租車內安裝監控設備引發一些群眾擔憂的重要原因。因此,出租車內安裝錄音錄像設備不僅要明確法律授權依據,還應設立相關法規,建立起一套嚴格的管理機制,明確主體責任人和使用權限,這樣才能有效消除監控內容非法泄露、使用等隱患。
科技手段在安全防范和監督管理中的運用是大勢所趨,但只有合法利用,嚴格管理,才能避免科技這把雙刃劍帶來的危害。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出租車 安裝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