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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拒絕法院道歉 四問事件始末細節
雙方為何產生爭執?
因檢查手機產生爭執,“并沒有在現場承認錄音行為”
6月3日,南寧青秀區法院發布了“關于廣西國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述到青秀區法院辦理業務的事情經過”的通報。通報稱,吳良述律師到訴訟服務大廳申請立案,因涉及管轄問題需進一步審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員告知吳良述不能當場立案,吳良述聽后情緒激動,在立案大廳大聲嚷嚷。
鑒于這種情況,窗口接待人員告知吳良述如對窗口接待有意見可向信訪部門反映。隨后吳良述來到立案信訪室,立案信訪室工作人員告知吳良述案件材料已經接收,待立案庭審查后會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吳良述不服,后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通報稱,在接訪中,吳良述承認對法院進行錄音錄像,法警大隊安保人員因擔心吳良述已對審判區域和審判人員進行錄音錄像,即到信訪接待室動員吳良述主動打開手機進行檢查。
按照吳良述的說法,當其遞交相關材料后,獲得了對方“不在管轄區內”的回復。由于吳良述堅持索要收件回執,遂被一名法警帶往信訪室內登記。信訪室內一名女性法官在查看吳良述帶來的材料后,依舊堅稱其“不在管轄區內”,并不予出具收件回執。
吳良述告訴新京報記者,由于當時自己的手機和檔案袋并排放在桌上,當事女法官懷疑他正在錄音,并提出檢查他的手機。
一面堅稱自己沒有錄音,一面對“檢查手機”的正當性提出質疑。爭執由此產生。
“整個過程我沒有大聲喧嘩,沒有情緒激動,相反是當事法官態度粗暴,不耐煩。這一點,監控中體現得很明顯,事后南寧政法系統很多領導都看到了錄像。”
針對通報中“承認錄音錄像”說法,吳良述予以否認,“我沒有承認過。”“事發半小時后,由于并未發現錄音,法警將手機交回。”
編輯:楊嵐
關鍵詞:吳良述 法院 法警 律師 律師拒絕法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