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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省份公開高溫津貼最大差兩倍 你能領多少?
前日至昨日京城最高氣溫達35℃至37℃。對于勞動者來說,在高溫天氣下作業可以領到多少高溫津貼?記者梳理了目前各地公開的高溫津貼實施辦法,各地標準在每月100元至240元不等,發放月份也不相同。
按天計發高溫補貼天津市最高
28個公開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津貼發放多按月為單位發放。如北京規定,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按月計發津貼的省份中,山西省標準最高,為240元/月。江西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
此外,浙江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為225元/月;上海、江蘇、福建、遼寧等省份為200元/月。
部分省份則按天計發高溫津貼。如天津的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12%,經過測算,今年的高溫津貼日標準為27.3元。此外,陜西25元/天,湖北12元/天,河南、海南、云南、吉林均為10元/天。
28個省份中只有河北是按小時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室外露天作業為1.5元/小時。
發放標準考慮經濟發展和工資水平
針對各地的標準差異,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表示,發放的標準主要是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工資水平、物價水平等因素來確定。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不過多為3-4個月。如,北京、山西等發放時間段為6至8月共3個月,湖北、山東、甘肅、江西、浙江等地為6至9月共4個月。而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月到10月。重慶為5-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大,氣溫差別大等情況,高溫津貼實行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 焦點
為何多地高溫津貼標準數年不變?
記者梳理目前各地高溫津貼的實施辦法,部分省份的高溫津貼標準將近10年未變,而有的省份也是在近一兩年才提高。
28個公開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廣東省目前執行的高溫津貼標準為2007年制定,規定高溫津貼在6-10月發放,每月150元。河南省10元/天的高溫津貼標準則是從2008年沿用至今。
而山東、陜西等地也是在去年提高了標準,山東將高溫作業下的勞動者享受的高溫津貼從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
與其他省份不同,天津高溫津貼已經實行動態調整,日標準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12%發放。
對于一些地方長期沿用往年標準,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表示,目前許多企業在生產經營上面臨困難,現在社保費率都在降低,高溫津貼過高也不利于減輕企業負擔。
(記者吳為)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28省份 高溫津貼 能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