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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省級政府未公開國企業績考核結果 透明度低
國有企業的資本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投入,其全部資本或主要股份歸國家所有,由此決定了國企必須主動公開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然而,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近日發布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我國的國企信息公開情況并不理想。
該《報告》通過對31個省級政府的信息公開情況調查評估發現:六成以上省級政府未公開2014年的地方國企業績考核結果;同時,國企改革重組的信息公開也不到位,僅有11家省級政府公開了國企改革重組信息,占35.48%。
僅個別省份出臺規范性文件
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國企首次納入公開范圍。
此后,受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委托,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2015年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由于國企管理職能更多地集中于省級政府,因此這次評估主要針對省級政府。
評估顯示,各省均不同程度公開了國有企業信息,但由于公開標準不明確、不具體,各地公開尺度不一,總體公開質量不高。主要問題表現在: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制度標準有空白,僅個別省份出臺了規范性文件。
比如,2014年12月9日,山西省政府制定出臺了《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其主要內容包括:公開依據、適用范圍、公開原則,企業年度財務報告,生產經營管理情況,大額度資金運作情況,職工權益維護情況,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情況,公開的程序和方式,信息公開的保障措施。
該信息公開辦法的制定,參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擴大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和適用范圍,如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企業領導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年度預算和執行情況等問題,出臺了披露要求,并且決定在省屬國有企業中,率先全面推行重大信息公開,并將這一制度深入到市、縣兩級所屬企業。
然而《報告》指出,目前中國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或者規范性文件強制要求國企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企業相關的信息。雖然有一些公司自愿向社會公開其年度報告和專項報告,但是對外公開財務信息的國企仍相對較少。特別是,由于缺乏國家層面的公開規定,公開工作的推動缺乏相應的依據和標準。
有省政府網站存在“假欄目”現象
評估發現,一些省份重視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工作,注重通過門戶網站的專門欄目集中發布國有企業信息。上海市、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和甘肅省12家省級政府門戶網站專門建立了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專欄,統一發布國有企業的相關信息。山西省國資委門戶網站的“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專欄發布了相關的政策文件以及省屬企業名單與企業網站鏈接,方便社會公眾查閱相關信息。
但《報告》同時指出,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仍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有些省份政府門戶網站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存在“假欄目”現象,如某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國有企業專欄無法點擊打開;其次,還有一些省份的網站沒有區分信息類型,國有企業的各類信息全部置于信息公開欄目之下,公眾很難通過該欄目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國企信息公開尺度不一詳略不同
《報告》調查結果顯示,有26家省級政府公開了國企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信息情況,占83.87%。北京市、上海市、甘肅省等省級政府能夠每月定期公開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變動情況信息。
但是,《報告》披露,不少省份將發布新聞動態信息等同于信息公開。部分省份的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和國資委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中公開的大多是新聞類信息。
對此,《報告》指出,網絡平臺不單單是宣傳窗口,而應成為權威信息對外發布的窗口,新聞類信息充斥其間會使信息公開平臺的應用效果大打折扣。
《報告》提出,各省國企信息公開的時間標準也不統一。以國企整體運行狀況或經營情況這一指標為例,有些省份按照年份公開;有些省份每半年對外公開一次;有些省份公開的時間段不規則;有些省份能夠按照每月一次對外公開國有企業經營信息。
此外,各省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內容不盡相同。從各省級政府公開的國企主要財務指標和國有企業整體運行情況信息內容差別較大。例如,有的省份公開了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有的省份公開了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和應交稅金,有的省份公開了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和應交稅金。
值得注意的是,能夠將資產總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負債、所有者權益、應交稅金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信息等各項指標全部對外公開的,僅有山東一省。
同樣獲得《報告》肯定的還有安徽省,該省不僅公開了全省國有企業的總體數據,還列舉了省內各國有企業的數據。
“但也有的地方公開的內容,只有一句話和幾個數字,極為粗略。”《報告》稱。
業績考核結果改革重組透明度低
國企業績考核是擬定國有企業發展規劃、進行改革重組和人事任免等的重要依據,也是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的重要方面。但評估發現,有19家省級政府未公開2014年國有企業業績考核結果,占61.29%。
據《報告》披露,各省發布的國企考核結果的內容,也存在較大差異。“有些省份僅公開各個省屬國企的ABC評級結果,有些省份僅公開國企負責人的考核結果,有些省份僅公開考核合格的省屬國企名單。”
此外,國企改革重組信息公開也不到位。信息公開是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和突破口。但評估發現,僅有11家省級政府公開了國企改革重組信息,占35.48%。
針對此次評估,《報告》指出,國企由于股東的特殊性,信息披露比一般企業顯得更加重要。為此,中央層面此前已陸續出臺一系列文件政策,支持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但是,我國至今尚未建立國企信息披露制度,國企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現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據此,《報告》建議,建立國企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應成為當前國企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制圖/高岳 萬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企業績考核 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