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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高校學費上漲 如何漲得更明白更合理?
廣東、江西等省的相關部門近期陸續下發通知,決定從今年秋季起實施新的高校收費標準。7月8日,廣東省華南理工大學發布了新學年學費調整方案——學費與去年相比漲幅約為30%。這也是本輪高校學費上漲潮中,第一個確定調價方案的學校。
學費上漲引發學生熱議,“為什么偏偏我上大學的時候趕上了漲價?”“上漲的學費,能不能公開去向?”
“限漲令”到期,高校學費開始新一輪上漲
今年6月16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就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明確高等院校的學費標準將上漲20.2%,而高職院校學費標準上漲約16.7%,高水平建設大學以及18個重點學科的學費標準,將在具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學費標準的基礎上再上浮10%。
明確高校學費漲價的不只是廣東,江西省今年5月就發布了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規定本科生平均學費上調2.3%。內蒙古自治區和海南省也于今年3月、4月分別召開聽證會并通過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了解到,目前該部門已經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上報有關高校學費調價的文件,正等待批復。海南省教育廳也向海南省政府上報了調價方案,正待批復。
事實上,2013年高校學費就有過一波漲價潮,湖南、天津、浙江、江蘇、寧夏等地的公辦高校相繼調整學費,有的地區學費平均漲幅高達50%。
記者梳理相關文件發現,2001~2006年期間,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幾乎每年都專門下發通知,要求“高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要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5月,國務院要求,“今后5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 到2013年,在教育部2007年出臺的關于高教學費的5年“限漲令”到期之后,高校學費標準調整陸續在多個省份展開。
編輯:楊嵐
關鍵詞:學費 高校 調整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