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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部分地方和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不到位
問:審計發現了哪些主要問題?
答:跟蹤審計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還存在一些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問題。主要有:
一是部分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時。有27.05億元財政存量資金未及時統籌使用或清理盤活,具體包括涉農項目結余資金、以前年度償債準備金、長期結存的財政專戶資金、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資金等;有1602萬元土地糾紛保證金未及時清退給地方國土部門。
二是部分地區和單位扶貧工作中存在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規使用資金、項目推進慢和效果不佳等問題。部分地區扶貧貸款貼息、產業扶貧、光伏扶貧等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3個扶貧項目推進緩慢;433.47萬元扶貧資金被違規套取或用于與扶貧任務無關的支出;9706.82萬元扶貧資金閑置未及時發揮效益;27個扶貧項目效果不佳。
三是“放管服”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在部門履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進出口等環節,仍存在違規收費、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或重復收費,涉及資金2.01億元;一些行政權力“未放開、接不住、沒管好”,其中部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前置條件較多,7項考核、備案、資格認定事項未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等9項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事項清理下放后未能有效承接,“先照后證”事后監管等3個方面存在重復監管或監管不到位;有的投資監管、醫院信息系統貫通不及時或在線辦理率低,影響政務服務效率和信息資源協同。
四是一些重大項目存在建設進度慢、與相關規劃或配套工程不銜接等問題。一是1個煤電項目違反國家煤電規劃調控要求未經核準開工建設;2個項目未按時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導致河水水質遭受污染。二是6個項目進展遲緩,未發揮應有效用,涉及公租房、城市軌道交通、敬老院、教育信息系統、鐵路支線及運河船閘建設。
問:審計發現的問題將如何處理?
答:7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抓好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落地,獎懲并舉,對主動作為、工作有力的予以通報表揚,依規將沉淀兩年以上的資金收回并調整使用到積極干事創業的地方去,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堅決問責。要抓緊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決糾正簡政放權“不愿”、懶政等行為,嚴查違規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打破部門利益,整合統籌財政資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加快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更好地發揮政策效應。
審計署將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持續跟蹤檢查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問: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下一階段的重點是什么?
答:2016年下半年,審計署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落實,認真按照7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持續開展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一方面總結和反映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在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方面積極作為、主動作為的做法和經驗;另一方面揭示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的相關問題,并跟蹤檢查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通過發揮審計的監督和保障作用,加大推動深化改革力度。具體審計內容包括“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情況;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相關國家戰略規劃和省級重點工程的項目,特別是使用財政資金建設的項目長期未落地的問題;相關地方和部門降稅減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情況;統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等。跟蹤審計結果將按季度向社會公告。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審計署 政策措施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