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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何時讓農業生產“保險”
“農業生產和氣候密切相關,農民最怕的就是遭受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特別是在成立合作社、擴大種植規模后,我更擔心這個問題。要是有個農業保險多好啊!”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杰地豐華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靳宗祥對記者說出了自己的愿望。
可是幾年來,他的這個愿望一直沒有實現。
“農業保險很復雜,涉及的問題很多。目前在灤南縣,基本上沒有保險公司愿意設立農業險種。”灤南縣政協副主席兼倴城鎮黨委書記孫建立表示。
問題復雜在哪兒?
全國政協委員、河北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院長許皞做了一些分析:一個是我國自然災害頻發,每年都有較大面積的農作物受災,賠付風險大;一個是我國農村仍然以一家一戶為主的分散型生產方式為主,作物品種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遭受不同災害,作物受損的程度、賠付的標準難以厘定;另一個是我國幅員遼闊,農村普遍存在山高坡陡地少、農戶居住分散和土地碎片化的特點,到村入戶工作量大,涉農保險難以做實。保險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不太愿意設立更多的農業保險品種。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已開始重視農業保險體系的建立,并在部分地區試點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以重慶為例,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農業保險投保保額134.78億元,參保農戶105.18萬戶(次),已決賠款1.16億元,未決賠款4333.79萬元,受益農戶17.46萬戶(次),有效化解和降低了災害損失,保護了農民種植(養殖)的積極性。
不過許皞表示,從全國來講,我國農業保險普遍存在保險體系不健全,理賠不及時不規范,產品結構單一,地方性效益農業無法投保等問題。
“已有的一些保險品種賠付標準也較低,削弱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孫建立表示,目前,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金額系2007年制定的標準,這么多年過去了難以體現種植養殖成本。以水稻種植為例,每畝水稻投入需300~400元,生產條件差的約需450元。而政策規定的最高賠付標準為每畝300元,明顯偏低。
西方國家早在上世紀30年代就開始探索政策性農業保險,截至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建立了農業保險體系。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又面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和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等重任,亟須建立并完善農業保險體系。
許皞建議,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促進種植養殖業發展壯大。一是開展地方特色險種試點,支持發展地方特色農業。二是探索新型投保主體。在投保上優先推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加農業保險,以實現集中投保、集中理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時,引導散戶(農戶)以小組為單位,整體打包投保,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
還應該整保險金額和理賠標準,提高農民投保積極性,比如研究制定新的涉農保險政策,在理賠上應依據種植養殖的生長周期和規律,取消或降低免賠率、降低起保標準。同時,根據農業生產資料及糧價變化做相應調整,將水稻賠付標準由每畝300元提高到每畝450~500元。
孫建立認為,應該建立國家、地方政府和保險公司風險分擔機制,將政府補貼保險公司改為直補農戶,將農戶、龍頭企業、集體經濟組織等自繳部分改為全額繳納保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焰在今年全國兩會提案中呼吁,充分發揮保險功能,助推精準扶貧。他建議進一步加大推廣農村銀保互動機制,確農業保險保單質押的法律屬性,激活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鏈。在農村地區尤其是貧困農村地區復制推廣“農戶+財政+保險+銀行”模式,面向貧困群體提供免擔保、免抵押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
編輯:曾珂
關鍵詞:農業保險 農業生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