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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買家和鑒定報告 藏友遭遇嘉道連環騙損失慘重
不懂藝術藏品鑒定,更沒有買賣古董的途徑,但他卻看出藝術品投資的商機,于是注冊拍賣公司,找來群眾演員,舉行虛假拍賣會,騙取藏家們的“拍賣服務費”; 在騙局無法維系下去時,他又利用我國拍賣法律漏洞,注冊香港和英國兩家空殼藝術品公司,通過出具虛假藏品鑒定報告等手段,謊稱可以將藏友們的藏品送到海外拍賣,騙取“出關費”……
2016年3月,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嘉道藝術品投資公司罰金40萬元; 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翔、賀石、葛軍、程富貴、李華、方敏康、蔣新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被告人賀石、葛軍、程富貴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賀石、葛軍提出原判認定的犯罪金額有誤,葛軍、程富貴提出在本案中他們均系從犯,判刑過重。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認為本案認定事實清楚、定罪量刑恰當。日前,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然不懂藝術品收藏,但嗅到這個行業商機的他果斷辭職,并注冊2家空殼公司,大手筆租借辦公場地、招兵買馬,并聘請“鑒定專家”坐鎮壓場子……
王翔高中畢業之后在景德鎮做瓷器買賣生意,2010年來上海開茶具店。之后,王翔到普陀區一家科德藝術品投資公司工作?!奥斆鳌钡乃芸煨岬搅怂囆g品拍賣行業中的“商機”,不久后辭職。
2013年5月,王翔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和他人一起在閘北工商局注冊成立嘉道藝術品投資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實到資本210萬元。據承辦警官描述,王翔每月花費4萬至5萬元,租借了某大廈15樓整個樓層近800平方米的場地,作為辦公場所。
但王翔不懂藝術藏品的鑒定,更沒有買賣古董的途徑。他的小算盤是這樣打的:通過廣告撒網騙取客戶信任,與客戶簽訂拍賣合同。然后敷衍了事或是直接雇一些“托”假裝買家來參加拍賣,最后以流拍、撤拍的形式,讓客戶相信嘉道公司已經履行合同。而根據合同約定,只要嘉道公司履行了合同,原先繳納的服務費便不予退還,這樣錢也就進了嘉道公司的口袋。
公司開張后,為更真實地編造“嘉道公司有足夠實力做香港地區拍賣”的謊言,王翔以當時的女朋友李彤的名義注冊了永煊國際(香港)集團控股拍賣有限公司。
注冊兩個公司后,王翔開始為自己的“藝術品投資拍賣生意”招兵買馬。為了“鎮場”,王翔還特地聯絡了有點名氣的“鑒定專家”,這些專家雖然不是嘉道公司員工,但是他們的信息會放在嘉道公司網頁上做宣傳,并且每次舉辦展覽會的時候,他們會被邀請來當著客戶的面做現場鑒定,王翔會按照每鑒定一件藏品支付200元報酬來酬謝他們。
他收藏藝術品多年,但因為沒有碰到好的買家,他被騙過一大筆錢。這次,他經過實地考察,終于相信自己可以“翻本”,然而等待他的將是更大一場騙局……
“只要廣告給力,不怕沒有生意找上門來!”王翔召集嘉道公司的業務員通過互聯網在各網站上發帖主動尋找客戶。
果然,陸陸續續有感興趣的人打電話給網上發帖的業務員,或是通過網站聯系嘉道公司,其中就包括后來第一個報案被騙44萬元的余滿華。
70歲的余滿華是浙江寧波人,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收藏古董、文物等藏品,希望某一天能夠高價賣出這些“寶貝”以致富。但事與愿違,由于盲目輕信,缺乏專業知識,非但沒有遇到過好的買家,他還曾經被其他藝術品咨詢公司騙過一大筆錢。2013年7月,他在網上發現了嘉道公司就打了電話去問。
“現在騙子那么多,是不是真的呢?如果他們真和香港公司有合作,很可能幫我把藏品拍賣出去。這樣,我之前虧的本就可以翻回來了!”余滿華高興地想著。嘉道公司業務員告訴余滿華,需要將藏品送到公司,由公司聘請的專家進行初步鑒定,如果覺得是“好東西”的話,才能送到香港拍賣。
2013年7月29日,余滿華乘客車將選擇的三件藏品從寧波帶到了嘉道公司,在那里,余滿華見到了大名鼎鼎的“鑒定專家”。
“余先生,不得不佩服您的眼光,專家說您的藏品都是好東西!”業務員驚喜地向余滿華報告“好消息”。隨后,專家向余滿華建議了三件藏品的起拍價。余滿華想到當初自己只花了藏品起拍價的1%到5%收購來,如今有機會翻幾十上百倍賣出,就好像已經看到銀行卡存款多出幾個零來,抑制不住地開心起來。業務員適時拿出了合同,當天在嘉道公司會議室里,余滿華就簽下了與香港永煊公司的委托拍賣合同,并支付了服務費。
“實地考察”之后的余滿華,對于有著“正規”運營場所和“資深鑒定專家”的嘉道公司倍感信任。之后,他陸陸續續將其他藏品也送到了嘉道公司。余滿華前后送到嘉道公司的藏品有40件,其中被選中的有18件,他共支付了8萬元服務費。他怎么可能想到,所謂的香港永煊公司其實不過是王翔注冊的空殼公司,該公司的公章都躺在王翔的辦公桌抽屜里呢!
嘉道公司組織了兩次拍賣,但均沒有將客戶的藝術品搬到拍賣會現場,且兩次拍賣會均以撤拍告終,這是怎么回事呢?
為了證明嘉道公司確實有履行委托拍賣合同的行為,王翔特地邀請了余滿華在內的幾位藏家觀看香港拍賣會。這年11月中旬,余滿華接到了嘉道公司寄來的圖錄書,上面有拍賣的時間、地點和拍品的圖片文字介紹。業務員告訴余滿華,進入拍賣現場要繳納5萬元押金。
“是他嗎?是他吧?怎么會出現在這里?”盯著看了幾眼,余滿華確認,在拍賣會門口收取押金的竟然是之前的業務員小田——騙了余滿華一大筆錢的那家藝術品咨詢公司的員工!
小田顯然也看到了走近的余滿華,他馬上迎上去,握住了余滿華的手:“余先生,之前那公司太不靠譜了,我也是事后才知道他們騙了您。我現在不在那邊干,來嘉道公司做事了。”
為表示歉意,小田沒有收取余滿華的5萬元押金,就放余滿華進入了拍賣會場,這讓余滿華心里舒暢了些:“算了,算了,不跟他計較了,別讓今天沾上以前的霉運?!庇酀M華一邊想著,一邊滿懷期待地向拍賣場地的會議廳走去。
王翔緩緩地走到展示臺上,表明自己是這次拍賣的主持人,寒暄幾句開場白后,他宣布開始拍賣。但是,王翔只是放出了藏品的圖錄書,展示圖錄書上藏品的樣子進行拍賣,余滿華始終沒有看見藏品實物被搬出來。不僅如此,王翔在讀了半本圖錄書后,就宣布因為藏品沒有到香港,本次拍賣撤拍!
余滿華急了,他馬上聯系到王翔,要求給個說法:自己的藏品究竟去了哪兒,為什么現場只用圖錄書進行拍賣?
“這次拍賣的東西不多,我們就沒有把藏品送到香港來,但是我們把藏品的圖錄書都帶來了?!蓖跸枵f道,“我們的合同上可沒有保證一定會把藏品送到香港來拍賣!再說了,你自己的起拍價定得太高了,沒有人愿意買,我們也沒有辦法。”
余滿華一時無言以對,王翔安撫余滿華說,嘉道公司與他的合同期限還沒有到,會繼續幫他拍賣,讓他耐心等待下一次拍賣。然而,2014年5月,第二次香港拍賣會仍舊以撤拍告終。
在嘉道公司業務員忽悠下,大部分客戶都相信是自己的原因導致撤拍。但讓王翔沒有想到的是,余滿華不是那么容易打發的。兩次拍賣沒有成功后,余滿華就開始接二連三地到嘉道公司鬧事,纏著王翔一定要把他的藏品展銷、出售或是拍賣。王翔情急之中答應余滿華,會給他找買家進行私下交易。
假拍賣被客戶看穿后,他們決定變換詐騙策略,不再直接拍賣,而是收取“出關費”,并注冊了“海外”公司,找來群眾演員……
自2013年底開始,嘉道公司運營狀況不佳,很多員工陸續選擇離開了嘉道公司?!盎蛟S可以仿照齊天藝術品公司的模式,做私下交易會來收取出關費,多賺點錢。”王翔想辦法“拓寬”財路。
嘉道公司人員流失后,王翔招來了新的業務員,在新舊員工中挑選“人才”作為“私下交易所”工作的“骨干人員”。
2013年9月進入嘉道公司的賀石,恰巧是王翔在科德公司擔任副總經理時手下的業務員,王翔對他較為熟悉和信任。
賀石在嘉道公司干得不錯后,又介紹了老同學程富貴進入嘉道公司。2014年6月,王翔提拔賀石為副總經理,負責整個公司業務,同時提拔了程富貴和2013年11月通過趕集網應聘進入嘉道公司的業務員葛軍擔任業務部門主管。另外,他還給每個業務部門聘用了10個左右的業務員。
據葛軍說,嘉道公司有自己的收費標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業務員會根據客戶本身經濟情況與其約談,收取的費用越高,業務員的提成就越多。
王翔部署好了人員后,就馬上召集業務骨干開會,會議通過了王翔所提議的操作方式:由業務員找到客戶,稱公司可以直接找到買家,讓客戶帶藏品來公司由買家直接相看,如果買家看中,由公司繼續跟買家洽談直至藏品成交,公司履行合同義務后就可以賺取客戶支付的服務費。
王翔在會議上并未透露,在那表面正常合法的藝術品交易流程之中暗藏著更大的騙局:他并不會真的花費人力物力去幫客戶尋找買家,而是雇傭人員偽裝成買家。等這些買家裝模作樣看中什么藏品后,就讓業務員通知客戶來簽訂第一份合同,合同上象征性地讓客戶自己報底價和藏品所到的年代后,再讓客戶將藏品交給公司暫存,繳納每件600元的暫管費,說是需要由買家進一步確認。事后,再讓業務員通知客戶交易成功,但需要支付每件兩萬元或三萬元的“出關費”,并讓客戶簽訂第二份合同,即客戶與買家、香港永煊公司簽訂的“三方協議”,再通知客戶需要進行檢測,最終對客戶宣稱檢測結果是“不到代”,因而無法交易,并根據協議規定不予退還出關費。王翔認為,只要在合同條款上對退款條件進行限定,騙取“出關費”就不會有什么問題。
這行業不乏“領悟”能力特別好的人,賀石、葛軍、程富貴不久之后也都猜到了王翔想要做的“生意”是什么,他們與王翔一起商量著怎么樣把“生意”做得更好。
為假裝找到外國買家,2014年5月,王翔通過淘寶網找到一家深圳公司,只提供了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和一萬元的費用,就成功注冊了一家英國公司,取名為龍嬴藝術品有限公司。
為顯示最后的藏品檢測報告出自香港,王翔在2014年6月通過淘寶網的另一家深圳公司,僅花了一萬元又輕松注冊了一家香港鑒定公司,名為牛津古物鑒定中心(香港)。
戲臺子搭好,就差一些演員了。
自2014年6月,嘉道公司每個月會舉辦1-2次私下交易會,每次王翔需要境外買家出演的時候,他的朋友依格就會安排6至7個外國人來嘉道公司待上幾個小時。
私下交易會開始之前,業務員會通知客戶把藏品拿到嘉道公司,并與公司簽訂第一份合同,合同中由客戶自己報藏品的買賣底價和藏品年代。
余滿華很快收到了葛軍的電話,被告知他的兩件藏品已經“成交”,需要付給嘉道公司每件兩萬元的出關費。聽說成交了,對方給出的價格也讓余滿華非常滿意,于是6月19日通過銀行轉賬和現金支付4萬元出關費后,余滿華馬上打電話給葛軍,叫他幫忙把余下的藏品找找買家,葛軍欣然允諾。
沒過幾天,葛軍就通知余滿華說又有兩件藏品“成交”了。6月24日,余滿華又交了4萬元出關費。之后葛軍陸續通知余滿華其他藏品“成交”,余滿華先后共支付了36萬元出關費并按照嘉道公司的安排簽訂了協議。
王翔會定期在一些空白的三方協議上蓋好英國龍贏公司和永煊公司的章,在客戶支付出關費一個月后,業務員將合同寄給客戶,客戶簽名后自己留一份,另外兩份寄回嘉道公司。嘉道公司業務員會對客戶說兩份合同將寄去香港,但實際上全都留在了嘉道公司。
收取客戶的出關費后,卻遲遲不能將藏品的成交款交給客戶,當客戶開始懷疑時,他們便買來藏品鑒定儀器,制作虛假的藏品鑒定報告,以客戶的藏品不是真品導致交易無法完成為由私吞客戶的出關費……
18件藏品的交易總額是5005萬元,余滿華按捺不住興奮,可是一個月過去了,他遲遲沒有收到買家的貨款。余滿華與其他藏友一起不斷催促嘉道公司業務員,但嘉道公司工作人員搪塞客戶的理由各種各樣:“藏品正在辦理出關手續?!薄安仄氛谶\輸途中?!薄胺判陌?,您的藏品買家說看中了就一定會買的,三方協議都已經簽了?!?/p>
據嘉道公司司機戚理明說,王翔派其去辦理出關手續,但是藏品沒有一件是出過關的。2014年8月底,王翔聯系老鄉蔣新國來幫忙看守這些藏品。這些藏品放在王翔的辦公室客廳與辦公室之間的一個辦公區域,平時門禁鎖住。
幾次交易會后,王翔召集“骨干人員”開會,和盤托出了計劃,叮囑他們對自己部門下的業務人員說明“一定要按照每一步的時間順序告訴客戶,不能提前告訴客戶買家要進行鑒定,不然客戶就不肯支付出關費了。要先告訴客戶成交了,客戶自然愿意交出關費,在簽完協議后的1至3個月再告訴客戶,買家要進行鑒定”。
越來越多的客戶來找業務員要藏品鑒定報告書,幾個主管人員只好向王翔討要,王翔只是推托說一定會出關以拖延時間。2014年10月初,王翔從深圳廠家買來鑒定機器,讓蔣新國幫忙制作“鑒定報告”,蔣新國一開始表示不懂鑒定工作。王翔將檢測機器連接好電腦,在電腦上打開檢測軟件,如果一看上去就是“假的”,王翔就輸入“近現代藝術品”,其他的就輸入“民國后期收藏品”。大約一分鐘后,文檔就保存在了桌面上的指定位置。短短幾天,蔣新國就制作了近120份鑒定報告。
王翔先后將出關藏品不到代的鑒定報告給業務員,讓業務員給客戶看,“你在合同里寫,藏品是明代的東西,但是你看,買家找鑒定機構鑒定說并非到代的東西,當然不愿意買了,是你自己誠信有問題才沒有成交的!”王翔等人吩咐下面的業務員這樣告訴被騙的客戶,并且關照業務員不讓客戶帶走這些鑒定報告。
發現自己受騙后,藏家們果斷報案,但是大部分被騙款項已經無法追回。檢察官發現,很多藏家已經不是第一次受騙,他們輕易被騙是因為存有暴富心理,且我國目前對海外競拍沒有規制,所以缺乏監督。
葛軍告知買家,測試結果顯示其18件藏品都是不到代的,這時,余滿華驚訝、失落和憤怒的情緒像積壓很久的火山一下子爆發了出來。為安撫情緒激烈的余滿華,葛軍按照王翔的說法,告知嘉道公司會再找其他機構進行測試。但是直到10月20日,余滿華始終未收到嘉道公司的反饋,他去嘉道公司索取拍賣所得,結果發現該公司主要工作人員已經不知去向,在那里,他遇到了同樣來此討要說法的其他藏友。看著人去樓空的嘉道公司,面面相覷的藏友們終于意識到自己受騙了,他們急忙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4年10月29日至同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王翔、賀石、程富貴、葛軍、方敏康、李華等人相繼被刑事拘留。到案后,王翔向警方供述了詐騙罪行,并坦白他正在著手開辦另一家公司,想專門偽造文物鑒定來賺錢。
據嘉道公司業務員與客戶簽訂的出關協議以及相關的付款憑據顯示,直至案發,嘉道公司僅騙取客戶出關費就達591萬元。承辦警官介紹說,嘉道公司從客戶那里騙來的錢除了用來支付嘉道公司的辦公樓以及拍賣場地租金、員工基礎工資外,大部分被分給主要業務人員作為提成,案發后,只有100萬元左右被成功追回。
承辦檢察官說,本案被害人大多不具備收藏藝術品的專業知識,更沒有拍賣藝術品的經驗,所以容易上當受騙。吃一塹本該長一智,有些被害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受騙了,但在“暴富夢”的誘惑下,他們依然讓自己一步步深陷嘉道公司的騙局之中。而騙子公司就是抓住了部分藏家急于出手變現的心理,用各種手段騙得藏家信任,再騙取暫放費、出關費等各種費用。
除了嘉道公司以外,網絡上還有很多騙子公司使用的招數層出不窮,比如有的騙子公司與鑒定機構合作,編造理由讓藏家去合作的鑒定機構進行檢測騙取檢測費等等,可謂五花八門,防不勝防。
而《拍賣法》 對境內進行的拍賣有所限制,并沒有對海外進行的拍賣進行規制,所以騙子公司總是選擇在海外競拍,以此規避監督。
另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15年11月20日發布公告,對原勞動保障部于2000年頒布的《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 予以廢止,這有利于發展藝術藏品鑒定研究的同時,也使水平參差不齊的“鑒定專家”們對魚目混珠的收藏品可以任意鑒定。(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編輯:陳佳
關鍵詞:自備買家和鑒定報告 藏友遭遇嘉道連環騙 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