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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網站的責任不能由職業打假人代勞
隨著網上購物的興起,職業打假人也將目光投向了購物網站,并出現了一批專盯網站的“網購職業打假人”。在一些地方的法院,網購維權案件中原告為職業打假人的甚至占到了全部案件的9成。(9月11日 《北京青年報》)
隨著網上購物平臺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群加入到網購行列當中。與此同時,身份特殊的職業打假人隨之大量涌入。查詢案例發現,目前國內較大的購物網站幾乎都曾被職業打假人起訴過。
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一起成長起來的職業打假人,之所以會把目光投到如火如荼的購物網站上,一方面是因為其在實體商店可進行操作的空間日益逼仄,商家在法治思維和壓力倒逼下,已是內外兼修;另一方面,只需登陸購物網站就可以進入“工作狀態”,職業打假人花在選擇性購買的時間大大壓縮,這給他們騰出維權、訴訟的時間。
但購物網站對于職業打假人來說,并非“不設防城市”。職業打假人對于在購物網站發現的存在質量問題或商家涉嫌虛假宣傳的產品,操作時不如在實體商店得心應手。一個重要原因是,購物網站一些非自營店鋪在被職業打假人發現質量問題后,接下來的異地取證和鎖定責任人等環節都是難題。有些購物網站還要求必須按照相關標準的證據才受理消費者投訴。這無疑拉長了戰線。
還有,保證金制度是購物網站樹立的一道產品質量的“熔斷器”。但有些涉事網店在權衡利弊后,很可能會舍棄保證金而“自我斷尾”,從而造成一起消費者權益訴訟的無頭案。
可以預見,職業打假人精準的利己動機,注定其成為網購打假的“少數派”。他們得利之后,只會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無意消費者權益的真正拓展。因此,在打假責任主體的確定中,購物網站的“守門員”責任不能由職業打假人代勞,后者只能作為特定階段的產物而存在,他們終究無法喧賓奪主。
和職業打假人無利不起早的勤奮相比,購物網站對于打假的覺悟,實在后知后覺。他們甚至有“假貨不是我造成”的呼聲,并主張工商部門把主要戰線擺在生產廠商一邊。但購物網站作為平臺和市場的管理者,必然要起到“安全港”的監管義務。這點,毋庸置疑。
事實上,包括淘寶網在內的購物網站,已在內部形成了職業打假人隊伍。他們在以治理商品品質為出發點,形成“找——買——送檢——處罰商家”的作業流水線,“足不出戶”就擠壓了假貨、次貨的空間。而購物網站的這種自我凈化功能,還需要一些配套支持,譬如對新型產品要及時出臺標準,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才會讓網站內部的職業打假人管控起來師出有名。(謝偉鋒)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購物網站 職業打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