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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你的工資漲了嗎?
部分省份是“干貨”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2015年,全國共有27個省(區、市)和深圳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約14%。
有了調整周期和平均增幅,還需要在哪里增加含金量呢?社保和公積金!《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但社保和公積金并不在內,這就給本來就不高的最低工資增添了“變數”。
為此,北京、上海等地明確規定,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有些省份則并非如此——在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資中減去幾百元,勞動者拿到手的錢減少令人“窩心”。
編輯:楊嵐
關鍵詞: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 工資 增長 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