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人社部新規劍指七類隱性壓榨
新華網 張道營
人社部12日發布了《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規定七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當向社會公布。而勞動違法行為在某些行業已成公開的秘密,尤其是長期超時加班漸成常態,且越來越隱性化。
日前,58同城被媒體曝出推行“996”工作制動員。“996”工作制是指員工的工作時間為早9點到晚9點,一周上6天班,沒有補貼和加班費。盡管58同城回應此次動員并非強制,但仍在網上引起廣泛討論。
隨后,某企業的“奮進者選拔”計劃也在微博上引起討論。申請成為“奮進者”的員工,必須自愿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時,自愿放棄所有帶薪年假,自愿進行非指令性加班,還要求“奮進者”在春節、國慶等節假日無條件加班,隨叫隨到。
對此種超常規的加班,某些公司美其名曰“狼性管理”,要求員工將幾乎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像狼群般去戰斗。媒體調查發現,在互聯網行業,員工日均工作時長普遍約10小時,遇到新項目上線、系統更新等狀況,幾乎整天泡在公司。
公司方面也有話要說,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行業競爭激烈、處于創業期等等。企業總能找到花樣百出的借口,弱勢一方的員工自然只能發發牢騷,或者“自愿”跳進企業挖好的坑里。很少有員工會向勞動監察等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行政執法部門也囿于勞動違法信息的隱蔽性,很難進行精準打擊。這就讓無良公司有恃無恐,甚至惡化成某些行業的潛規則。
然而,衡量公司與員工利益劃分是否恰當的最終標準是法律,不是公司的諸般借口。從法律意義上講,公司與員工間是契約關系,不存在人身依附性。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管理,但不能超出法律限度,更不能以管理之名行剝削之實。
要逐步消除隱性勞動違法行為,除了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守法、用法意識的提高,還應進一步扎緊法律制度的籬笆,加大違法懲罰力度,豐富懲罰手段,健全勞動保障體系。
此次人社部新規劍指七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一)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二)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或者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情節嚴重的;(三)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情節嚴重的;(四)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節嚴重的;(五)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六)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七)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據人社部勞動監察局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共有11個省 (自治區、 直轄市) 制定并發布了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規范性文件,開展了社會公布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可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通過官方門戶網站、當地主要報刊、電視等媒體公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可以有效提升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為破解隱性壓榨提供強有力抓手。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人社部新規 劍指 七類隱性壓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