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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打傷乘客 賠償12萬獲緩刑
待雙方情緒平復后,小賈開車將高某送回家后離開,路上他打電話給高某的女兒向她說明情況。之后,小賈折回高某家,將他送到醫院治療。“醫生說沒什么大事,我付了300多醫藥費。”第二天,小賈拿著6000元到高某家賠不是,卻被告知高某的情況嚴重了,于是他又將高某送到眼科醫院,6000元也用來墊付了醫療費。
事后雙方達成協議,小賈一次性賠償高某12萬,獲得對方諒解。
此案當庭宣判,法院認為小賈主動到案系自首,事后積極賠償被害人。同時,被害人對案發也具有過錯。最終,法院判小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在法庭教育階段,主審法官告訴小賈,遇事情要理智冷靜,如果載到酒醉乘客,要及時報警,避免肢體上發生沖突。小賈聽后連連點頭,當庭未表示上訴。
編輯:楊嵐
關鍵詞:乘客 網約 約車 司機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