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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著給“網紅”官員下定論
借著“90后美女鄉鎮干部自費拍寫真為家鄉‘代言’”的新聞,“網紅”官員再度成為熱門話題。翻閱一下過往報道,“跳傘代言旅游”、縣長“擺攤吆喝賣瓜”、書記“做魚被直播”……類似敢于“出鏡”的官員,在這個互聯網普及的時代似乎正越來越多,令人目不暇接。
人們對于“網紅”官員的糾結,從下面這組數據中或許可見一斑。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日前開展的一項網絡調查顯示,2001名受訪者中有40.6%認為是個人炒作,39.6%認為是為人民辦實事,比例上“勢均力敵”。如果換位思考一下,有時候身為領導干部同樣應該很糾結:按部就班、一臉嚴肅可能會被認為是不接地氣、不夠親民;稍微動靜大了一些、個性化一點,則又可能授人以“作秀”“嘩眾取寵”之口實。尤其是在一些真作秀“演砸了”之后,即便一些官員“親自上陣”的舉動是率性而為,十有八九也要承受輿論褒貶帶來的壓力。對“網紅”官員的兩極化評判,實際上是現實中官民互動時缺乏足夠信任感的一種折射。在這背后,不是官員與群眾之間有天然的不信任,而是雙方互動太少,既缺乏一致的理念,又沒有足夠的經驗。
說到理念,最重要的是評判官員行為的尺度。應該明確的是,作為公眾人物,官員的一些“秀”本就是其公共形象的一部分,甚至有時候人們“需要”這種秀。假使一位環保局長能夠天天對著鏡頭喝自來水,估計比一百分檢測報告更容易說服公眾。從這個角度說,書記做魚、縣長賣瓜等,都是以政府公信力為地方經濟發展背書,實乃地方領導分內之事。因這些秀而成為“網紅”,大可不必過分指責。有人會問,這種“秀”尺度又在哪里呢?在我看來,除了基本的黨紀國法之外,還有重要的兩條:一是不能擾民,如果為了擺拍而拉來一車瓜,又是動員群眾又是圈地封路的,那即便成了“網紅”估計也是負面典型;二是不能有利益瓜葛,既然為“地方經濟發展背書”是分內之事,那么無論是為旅游代言,還是“賣瓜”“做魚”,都不能有特定企業的利益輸送,否則就成了權錢交易,也就觸及了底線。
再說經驗,人們對“網紅”官員存有爭議,往往不是因為“秀”得太多,而是敢這樣“秀”的人太少。倘使領導干部與群眾互動頻繁,能夠不斷增進彼此了解,那么一些“網紅”領導的言行就不再“新鮮”,以至被揣度為“別有用意”了。就此而言,應該鼓勵官員們有一顆成為“網紅”的心。官員成了“網紅”,首先就會吸引比以往更多的關注,意味著將自己置于更廣泛的公眾關注之中。結果是,不僅有可能接受比平時更嚴苛的“人肉”,還有可能被競爭對手趁熱“放料”,不是有很多“火箭提拔”的干部站在聚光燈下而后現出原形了么?所以,大可不必擔憂在網絡上火了就意味著給官員帶來多少“政績”,如果能夠得到公眾認可,那么這些“政績”本就是一名官員真實能力的體現。這足以證明,為何在前面提到那項網絡調查中,雖然對“網紅”官員的解讀呈現兩極化,但同時又有55.9%的受訪者認為,只要有利于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助于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官員成為“網紅”也無可厚非。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轉變作風就是要打破‘圍城’‘玻璃門’和無形的墻,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接接地氣很好。一枝一葉總關情。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聯系群眾,老百姓一眼就看出來了。”除掉網絡時代的大背景,“網紅”這樣的明星官員哪個時代都有。領導干部是不是群眾心目中真正的“紅人”,靠的既不是“刷臉”,也不是燒一鍋好魚,到底有沒有辦了實事兒,大伙的眼睛是雪亮的,也要禁得起時間檢驗。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90后美女鄉鎮干部 拍寫真 宣傳 網紅 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