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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城區常住人口不到300萬 勿推“積分落戶”
原標題:國辦:城區常住人口不到300萬 勿推“積分落戶”
新華社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是全面小康社會惠及更多人口的內在要求,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擴大內需、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方案》提出了推進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300萬人以上。到2020年,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各地區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比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方案》從三個方面提出了推進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具體舉措。
一是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寬升學和參軍進城的農村學生、長期在城市居住的農業轉移人口和新生代農民工等重點人群的落戶條件,省會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等技能型群體落戶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分類制定落戶政策。
《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大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過3年。
二是制定實施配套政策。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補助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制度;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維護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確保落戶后在住房保障、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義務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
三是強化監測檢查。健全落戶統計體系,強化專項檢查和政策效果,將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情況和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情況納入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范圍。
解讀
方案首次將具體工作落實到相關部委
《方案》指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300萬人以上。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方案》系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城鎮化的系列要求,也是對于“十三五”規劃綱要內容和精神的落實。
今年4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寫的《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2015》發布。該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6.1%,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則為39.9%。楊宜勇提到,目前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還有差距,因此國辦出臺的這項《方案》也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非戶籍人口和戶籍人口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存在差距,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也是解決社會公平問題。這也將推動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楊宜勇表示。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這個方案首次出現了將具體工作落實到相關部委上的規定和提法。“對于不同規模城市的非戶籍人口落戶,《方案》也進行了分層次、細致的說明和要求。”陸杰華表示。
根據《方案》,將調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戶政策。
《方案》指出,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切實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陸杰華認為,這一規定也是城市居住證門檻放寬、避免居住證高門檻的趨勢。
楊宜勇則表示,現在社會也存在進城農民不愿戶口“進城”的現象,但是這項方案并不是“被落戶”,而是充分尊重群體意見,在自愿的基礎上在城市落戶的一項方案,而且,這一方案的很多措施也是解決了農民群體落戶城市的后顧之憂。
編輯:梁霄
關鍵詞:落戶 人口 城鎮 方案 城市 戶籍 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