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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之弊不在漲價而在利益分配不均
近段時間以來,各地樓市調控政策紛紛出臺,中國的房價問題再次成了社會之痛。然而坦率來說,把漲價當作樓市之弊,只是一種情緒化的政治正確,它不僅忽視了中國社會所處的歷史階段與現實情境,而且也湮沒了真正亟待解決的問題。
實事求是地講,中國房價的問題有著復雜的地域性特征,不能籠統地以“畸高”來概括。在“北上廣深”房價上漲的同時,大批諸如長春、沈陽、秦皇島等二三線城市的房價,長期處于較低甚至陰跌的狀態。那些哀嘆房價高漲、無處安放青春的人們,往往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大家只愿意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大城市安放青春的現實。在紐約、莫斯科、倫敦、巴黎這樣的大城市,年輕人買房困難是普遍的現實。人人都向往之地,地價昂貴是不是供求關系的必然結果?在這些大城市里,大多數的外地人、年輕人本就是靠租房解決居住問題的。吁求“北上廣深”成為人人都可以買房置業的地方,不過是一廂情愿地畫餅充饑。
盡管我國的房價機制當中,存在著諸如土地財政、戶籍制度等多重弊端,但是對于處在城市化發展中期的中國而言,一線城市的房價上漲,也是社會流動性增強、城市化程度提升、社會經濟水平提高的必然結果,而幾億城市居民也因此成了資產不斷增值的受益者。在這樣一個歷史階段,指望通過降房價來緩解民生問題,有違城市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會造成眾多城市居民巨大的財產損失。
真正應該引起我們認真思考的是,在房價不斷上漲的大勢之下,如何合理地分配這一部分的社會紅利,以緩解中國社會的民生壓力,實現效率與公平的平衡。從目前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來看,主要可以著眼于三個方面:
其一,對于超過合理人均面積的房產,以及因城市拆遷而獲得的巨額補償,應該施加合理的稅負,以使社會大眾公平分享城市發展紅利。
其二,應該從政府拍賣土地、征收房產稅種的收益中,拿出必要資金來興建較大規模的廉租房、青年公寓等公益物業,以緩解低收入人群、青年群體的居住困境。
其三,應該積極疏散城市功能、發展城際交通、完善城郊通勤路線,以使城市居民能夠在低價居住地與城區工作地之間便宜通行。
當然,從根本上來講,要想真正緩解“房價昂貴、居大不易的問題”,還是要解決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發展的不均衡,以使社會大眾可以就地安居,而不是大量涌入一線城市去尋找機會。
任何一個社會在快速發展的過程當中,都必然會出現某種程度的社會撕裂,一線城市房價高漲,其實就是這種撕裂的體現。要緩解撕裂的痛苦,不是意氣用事地打壓房價就能實現的——以往的種種調控也說明,打壓不解決根本問題。房價的高漲也是社會財富增值的體現,關鍵在于財富怎么分配,利益如何平衡。中國社會終究會在城市化的過程當中,找到適合自己的中庸之道。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樓市 利益分配 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