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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學歷父母上演“奪子大戰” 碩士母親被網上追逃
離婚后,沒有爭奪到撫養權的父親將兒子藏到老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直到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移交到公安機關,父親才將兒子交出來。一接到兒子,母親就直接消失,不僅自己辭職,還讓兒子退學,帶著兒子逃到外地,不協助履行探望權,直到被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抓獲……
這一對“奇葩”父母法律意識淡薄,逃避履行判決,兩年多的執行糾紛,不僅花費了執法人員大量的時間、精力,而且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帶來了不良影響。
兩年內兩次起訴離婚
李某是一名博士,在某高校擔任教授,陳某碩士畢業后在一線城市工作。2002年,李某經人介紹認識了陳某,談起了戀愛。2003年,兩人登記結婚,2004年,陳某生下一個兒子,但因為工作原因,兒子出生后,夫妻倆卻依舊兩地分居,從此感情產生裂痕。2006年,陳某辭去了一線城市的工作,回到武漢,在某國企擔任主管。
雖然一家人在武漢團聚,但是由于性格差異,加上很少溝通,李某和陳某經常爭吵,甚至打斗。2009年,李某向法院起訴離婚,隨后又撤訴,可是夫妻感情沒有回暖,兩人還是爭吵不斷。一轉眼,兒子到了上小學的年齡,在一所重點小學讀書,然而,剛剛開學,李某和陳某就發生了激烈爭吵,甚至鬧到了兒子的學校。原來,兒子出生時,起名字用的是陳某的姓,但是在入學報名時,李某將兒子的名字改成了姓李。陳某得知后,馬上找到學校,將兒子的學籍姓名又改成姓陳。夫妻雙方因此大鬧一場,矛盾加劇。2011年7月,李某和陳某正式分居。2011年8月,李某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
父親把兒子藏到老家
2011年11月,經過一審法院判決,準許李某和陳某離婚,婚生子由陳某撫養,李某每個月支付撫養費1800元至其獨自生活時止,李某對兒子享有探望權,每月一次,一次兩天。判決后,李某不服,希望能爭奪到兒子的撫養權,遂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市中院經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某依然不服,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請再審程序,2012年11月,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駁回了李某的再審申請。
然而,判決書生效后,李某既沒有將兒子交給陳某撫養,也沒有支付撫養費,而是把兒子帶回了孝感老家,由李某的母親撫養。2013年初,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兒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
執行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協商,李某卻稱是其母親將兒子帶走,他沒辦法干涉母親的行為。執行法官找到李某的單位領導給李某做思想工作,李某依然不為所動。2013年9月,因為李某一直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法院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在拘留所里,李某承諾等司法拘留完畢后會做母親的工作,將兒子交給陳某撫養。然而當李某從拘留所釋放后,他的態度又回到了原點,還是不肯將兒子交給陳某。
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該案移交至公安機關,由普通的民事執行變成了刑事案件。李某得知案件移送給公安機關后,一改之前借口拖賴的態度,主動與執行員聯系,愿意配合執行。2014年1月,在執行員的主持下,李某和陳某達成和解,主動將兒子交給陳某撫養并支付了撫養費。
編輯:秦云
關鍵詞:奪子大戰 高學歷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