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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中,68.3%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同學在實習時遭遇過不公平對待,僅19.0%的受訪者回答沒有,12.7%的受訪者回答不好說。在有過實習經歷的受訪高校學生中,遭遇過不公平對待的比例更高一些,達71.3%。
據受訪者觀察,工作量過大或工作時間過長(51.8%)是實習學生最常遇到的不公平對待,其次是工作與招聘啟事描述不符(45.7%),其他還包括工作成果被占有(36.7%)、替別人背黑鍋(36.6%)、拖欠或少發工資(34.9%)、沒有合同(31.3%)、工作或住宿條件差(23.9%)、工作出色卻沒有得到聘用(18.4%)、被言語侮辱(15.2%)等。
“在一些用人單位看來,學生實習生是既廉價又聽話的勞動力。”方雯認為,使用學生實習生為單位節約了大量人力成本,有些行業的單位,實習生甚至多于正式員工。然而實習學生相對于單位處于弱勢,又大都缺乏社會經驗,很容易受欺負。
63. 0%受訪者建議出臺專門法律法規厘清各方權責
實習時遇到不公平對待,大學生會怎么做?調查顯示,49.8%的受訪者會與實習單位或主管領導溝通,43.0%的受訪者選擇辭職,42.8%的受訪者會忍氣吞聲,18.2%的受訪者會采取法律手段維權,12.4%的受訪者會在實習單位大鬧。
蘇玉明說,他和他身邊的大多數同學都會認為,去實習本來就是去經受鍛煉的,遇到一些挫折很正常。“所以很多人最開始會選擇忍耐,實在不行也會去找主管領導商量,因為還是希望好好地完成實習過程拿到實習鑒定。不過,大多數人不會太堅持自己的要求,畢竟不是正式工作,實在不行辭掉就好了”。
北京某創業電商公司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雖然很多輿論在關心實習生被侵權的問題,但是她發現很多實習生也并沒有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我們招過的實習生中,有的招呼不打一聲,半路就走了,或者突然說完不成交代的工作,公司就必須緊急抽人手去完成他們留下的任務。公司也不能強迫他們去完成工作,所以作為用人單位也有很多無奈之處”。
上海遠業事務所主任、上海律師協會勞動關系研究委員會委員溫陳靜告訴記者,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實習的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協議,在校學生的實習現在通常不被認為是建立勞動關系,與全日制的勞動者不同。“不過,也有一些案例中,將以就業為目的的全日制實習認定為勞動關系。另外,行業實習,比如準備做律師、醫生的學生畢業以后被要求必須有實習階段,這一般也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她還介紹,地方有一些做法,政府一些實習項目中,正推進使用實習協議。
怎樣維護實習學生正當權益?調查中,63.0%的受訪者建議出臺專門法律法規厘清各方權責,62.7%的受訪者建議專門為實習生建立維權平臺,61.3%的受訪者希望學校或學院關注學生實際狀況,45.0%的受訪者呼吁實習生積極維權,34.9%的受訪者建議用人單位為實習生提供反映意見的平臺。
溫陳靜表示,如果實習生遇到被壓榨的狀況或在實習中因工作受傷,也并非完全不能求助于法律,可以依據民法上的一些條文來處理。
方雯希望盡快改善學生實習“三不管”的狀態。“學校應該成為實習學生的依靠,在必要的時候為學生提供支持和援助。如果本來就是學校介紹的實習,學校更應該承擔責任,保證學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