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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救命藥不能“玩消失”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攸關人的生命,對病人屬于“剛需”,具有準公共物品的性質。完全靠市場,價格低、用量小的藥品有可能出現短缺,必須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加以調節才能糾正市場失靈,保證合理供應
前段時間,某藥企在全國范圍內召回一種治療重癥肌無力的必備藥物——溴吡斯的明片,造成該藥品供應斷貨,有些患者在市場上遍尋一月仍無果。
類似的狀況并不少見。近年來,被媒體報道過的短缺藥物有魚精蛋白、他巴唑、放線菌素D、促皮質素等等。這類藥品有一個共同點,即價格不高、臨床用量少、僅有一兩家企業生產。但是少了它,不是找不到替代藥物,就是替代藥物價格奇高無比,令患者難以承受。僅售7.8元的注射用促皮質素在黑市上一度被炒到4000元,價格翻了500倍,仍一盒難求。
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理解低價救命藥“有需求、無供給”的怪現象?從生產環節看,由于發病率低、用量小,這些“小眾藥”的原料、生產線等成本難以攤薄;有些藥物即使能在政策范圍內提價,受到疾病發病率影響,需求量也不會有太大變化,漲價帶來的收益彌補不了其他方面的“不經濟”。比如,放線菌素D治療的嬰兒細胞瘤發病率只有百萬分之幾,臨床需求量非常小,幾次漲價后一支不足20元錢,每個患者一個療程的使用量不超過12支,廠家覺得無利可圖,缺乏生產動力。從銷售環節看,目前我國的藥品上市受到嚴格的GMP即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監管,如果不能進入政府采購目錄、醫保目錄和醫院的采購目錄,藥品渠道和銷量缺乏保障。“以藥養醫”的大背景下,醫院和醫生不愿使用低價藥,而以營利為目的的藥店同樣嫌低價藥沒賺頭,不愿向患者推薦。如此,銷量不穩定或持續走低,進一步降低了廠家的生產意愿,最終導致低價救命藥幾無立足之地——從廠家到醫院無人屬意、處處“難產”,使短缺成為該類藥物的常態。
藥品是特殊商品,攸關人的生命,對病人屬于“剛需”,具有準公共物品的性質。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對藥品產銷實行管制,我國也一樣。低價救命藥短缺的問題也并非我國獨有,是道國際難題,各國大多通過政府出面干預解決——政府的“有形之手”除了管好標準、渠道和價格,還要解決市場失靈的難題,保證救命藥的供應,為患者們“托底”。
2007年,我國曾試行短缺藥物定點生產制度,但是定點企業的生產積極性一直不高,原因是配套措施不到位,各種“不經濟”的難題仍讓企業退避三舍。有了他山之石和前車之鑒,近年來管理部門已對低價救命藥的產銷政策做了調整。2014年,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對納入國家低價藥品目錄的藥品,取消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保障合理利潤,并提出建立常態短缺藥品儲備等相關政策,保障低價藥品的供應。2016年,有5家藥企獲批定點生產3類短缺藥,并可以直接掛網采購。目前9類短缺藥中的魚精蛋白已恢復市場供應,溴吡斯的明片也已逐步恢復市場供應。
不過,眼下還有很多低價救命藥“命懸一線”。業內專家憂心:廉價藥品正以每年幾十種的速度消失。為了不讓患者再因為等藥而失去治愈和生存的機會,政府的這只“有形之手”還應使出更多力氣!
首先,有關部門應抓緊建立“國家短缺藥品信息平臺”,及時匯集藥品供求信息,包括產量、預產量、流通量和需求量等,供企業與公眾查詢,幫患者免除奔波求藥之苦,也讓生產廠商心里有數。其次,應將醫保政策與短缺藥物管理體系接軌,醫保管理部門通過價格談判等手段,與藥廠溝通,確定一個患者和藥廠均能接受的價格并實施動態調整,來鼓勵藥廠維持生產。最后,國家可以對短缺藥品實行定點生產,或是對其庫存進行一定額度的補貼,以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我們相信,政府“有形之手”不缺位,醫療、醫藥、醫保“三醫”支撐到位,價格、儲備、使用等保障制度各就其位,低價救命藥不會再“掉鏈子”“玩消失”。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藥品 低價 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