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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區不容偽慈善踐踏
繼網友“杰哥”偽慈善直播之后,又有幾名網絡主播被曝在涼山直播“為老人洗腳”,進行騙捐假贈。媒體發現,眾多偽慈善直播團隊已在涼山地區活躍數月。一些浸淫網絡直播“江湖”的所謂“主播”,把涼山這塊貧瘠之地當成了生財寶地,靠著這套“把戲”已經騙下數十萬“家業”。貧困地區竟成了偽慈善的重災區,實在荒唐。
不能不說,有些人真是會玩,而且心也是冷酷得可以,剛捐給貧困者的錢,怎么能當場拉下臉收回?當然,對那些“主播”或直播平臺而言,偽慈善實是一種騙粉吸金方式的“升級”“創新”,而且頗具“浪漫主義色彩”,難怪他們樂此不疲。
然而,這種手法太不地道。試想,大涼山區的人們,已經受著物質貧困的煎熬了,你還要令其見識一番人類“高級別”的欺詐行為,讓他們在大山深處也免不了復雜人心的侵襲,于心何忍?浮躁的現代社會,慈善是多么值得呵護的崇高純潔領地,但你“靈機一動”,就拿來糟蹋一番、消費一番,商業底線在哪里?
若不是這些“主播”團隊內部起了內訌,公眾恐怕還不知道偽慈善直播瘋狂到何種地步。多名偽慈善主播粉絲量在兩個月內從數百人狂飆至60多萬。一名“主播”大言不慚稱“兩個月賺了60多萬”。這種吸金效應若不被強力打消,那些網絡主播恐怕都要去貧困山區“瀟灑走一回”,這對中國剛剛起步的互聯網慈善將是災難。
如何遏制這種瘋狂勢頭?關鍵是施以重拳,讓騙子把吃進去的吐出來,外加足夠分量的懲戒。遺憾的是,事發一個多月了,時間亦已不短,平臺看似震怒地封了那些“主播”的號,這實際對他們并非實質性懲戒。目前,那些招搖撞騙者懷揣騙來的數十萬重金,依然逍遙法外。
懲治偽慈善,須法律發力。今年9月,《慈善法》正式頒布實施。依照這部法律,首先可對違法者施以行政處罰。《慈善法》規定,個人不可開展公開募捐,否則民政部門可以責令停止募捐活動、退回捐款,還可以對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欺騙、誘導募捐對象實施捐贈的,亦可采取這種處罰。鼓動粉絲以“打賞”方式進行捐款,然后虛假捐贈,偽慈善“主播”在這兩方面都有違法嫌疑。
其次,偽慈善直播涉嫌刑事犯罪。《慈善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這些偽慈善主播們造假、造貧,謀取巨額不當利益,已涉嫌觸犯《刑法》第266條詐騙罪。而且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酌情從嚴懲處”。
偽慈善直播是個新現象。“互聯網+慈善”也增加了界定其違法性質的難度。究竟如何讓《慈善法》發揮威力,迫切需要通過司法實踐進一步厘清法律界限。一方面,民政部門作為《慈善法》規定的監管部門,理應負起更多責任。另一方面,司法部門亦須有力介入。當地宣稱,警方正在調查取證,若構成詐騙罪條件,將對涉事“主播”進行追責。期待調查部門恪盡職守,讓結果早點面世,以呵護公眾慈善熱情,守衛“互聯網+慈善”的健康成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慈善 主播 貧困 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