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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潘福達 曹政
最近,一篇名為《西二旗有套房,12萬就能在北京安家!?》的文章在網上火了。“全款12萬買房帶車帶花園”聽著誘人,其實只是房車營地的一款拖掛式房車。
記者實地探訪發現,一些本應是滿足房車補給和旅游休閑需求的房車露營地,現在慢慢“變味兒”,打起了類似“安家置業”的噱頭,甚至演變成了頗具規模的居住區,這也折射出目前國內房車營地發展的亂象。
房車營地種菜養花
周一早7時30分,天剛剛亮。地鐵西二旗站熙熙攘攘,西北3公里外的百旺種植園,這處房車營地也迎來了“早高峰”,在這里居住的不少上班族匆匆趕路。記者以租戶身份咨詢,他們都表示,“房車全都賣光了,目前差不多都住滿了,多數是附近上班的人。”
73輛房車密密麻麻羅列,分為白色鋼制房車和米黃色木質房車,每輛車下方的車輪都被固定住,車前還有三四平方米的空地,能看到一些人家有種菜養花的痕跡。
“剛買這個車時花了12萬,我們住了4年了,現在得漲到18萬了。”和一戶人家攀談,女主人說,這片房車營地自2012年起運營,物業和百旺種植園簽訂了截至2024年的土地租賃合同,“起碼住個十來年沒問題,到期后還會續簽”。
不過,在這兒租住的一位年輕人表示擔憂:“畢竟地兒是房車公司租的,說不定哪天征地不讓住了,我們也沒辦法。”
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2011年,經營這片營地的銳來客汽車俱樂部公司已經遭遇過“整改”。當年,其在祥和佳苑生態園內的數十輛房車別墅被昌平國土分局責令停止銷售,所有房車全部清退,恢復果園的土地原貌。
北京市法學會物權法研究會副會長畢文強律師分析,按照當前法律法規,如果發生征地拆遷,這些房車由于不屬于不動產,并不會像房產一樣享受拆遷補償。如果被定性為改變土地用途的違規違法行為,就更無法拿到補償。但房車的租戶、買主可以根據購買合同,與房車企業退還剩余合同期限的租金并要求賠償。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