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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加快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青島市政協副主席,青島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王修林:建立完善食用農產品全程無縫監管體系
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完善,食品抽檢合格率升至96.8%,但仍有53%的公眾認為政府監管不到位或不作為,兩者巨大反差的原因主要在于監管仍有較大縫隙。建立無縫銜接的監管體系,關鍵在于理順生產經營供給側與監管供給側之間的關系。對此,建議:
一、 大幅提升個體農戶組織化規?;?。實踐證明,生產經營標準化是食用農產品安全的保障源頭,也是價適質優產品的基礎,但需以個體農戶組織化規模化為基本前提。因此,需大力扶持推廣“公司+農戶”、“基地+農戶”、“合作社+農戶”等組織模式。
二、 加大對一級批發市場建設的扶持力度。一級批發市場安全管理責任具有公共服務屬性,各級政府應加大扶持力度,將其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范疇。通過一級批發市場嚴把食用農產品準入門檻,倒逼“產前”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 進一步整合部門信息資源和監管職能。整合食藥、農業、工商、質檢、檢驗檢疫等部門監測數據資源,建立跨部門共享共用和跨地區互聯互通的全國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同時,鼓勵探索食藥和農業部門綜合執法、合署辦公等職能合一的工作模式。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一輕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奇:適應產業集群發展推進食藥監管模塊化
順應城鎮化建設和資源集約化使用的趨勢,大力鼓勵、引導、支持各地區發展食藥產業園區,建立集原料成品交易、生產、儲運于一體的產業集群,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建議:
一、 創新與產業集群化發展相配套的監管機制。借鑒保稅區監管機制,重點把控兩頭,入區、出區嚴格把控,減少重復檢測和監管,提高效率;推動園區內標準化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建立區內產業鏈共檢機制,打造食品產地品牌效應。
二、 完善與產業集群化發展相符合的配套服務。鼓勵發展第三方研發、檢測中心,為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技術和檢測的配套保障;鼓勵信息化建設,對行業本身和上下游資源信息進行整合,通過集中交易、統一倉儲、集合物流,減少產品質量和安全風險,提升監管效應。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實驗動物資源研究所實驗動物質量檢測室主任岳秉飛: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
食品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食品安全監管離不開檢測技術的支撐。當前檢驗檢測技術支撐能力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各地檢測機構整體實力不強,機構分散,基層檢測能力差;技術人員隊伍薄弱,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檢測經驗少;標準體系不健全,標準滯后、缺失問題突出;研究力量不足,對影響食品安全的技術問題缺乏系統研究。對此,建議:
一、 整合現有檢驗檢測力量,將分散在質檢、出入境檢疫、衛生、食藥監的檢測力量整合成一個真正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檢驗體系,可以在各地食安委領導下建成區域中心,打破部門藩籬,數據共享,形成一個拳頭,充分發揮檢驗檢測的技術支撐作用。
二、 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確實偏少,有些經驗不足,要加強培訓、加強能力驗證等實驗室手段,提高監管人員能力。
三、 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制修訂一批急需的食品安全標準,為依法監管提供支撐。
四、 增加研究投入,特別是對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加強研究一些技術難題。希望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的專項研究經費,保證檢驗檢測機構能有相對的實力來應對突發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保百姓餐桌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方來英:重視食品安全的技術因素和安全預警
對于食品安全問題,有5點建議:
一、 一些缺斤少兩、商標假冒問題是破壞市場秩序的問題,不宜和食品安全問題混到一起,混到一起會夸大我國面臨的食品安全風險也會影響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重心。
二、 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與食品相關的新技術的應用安全問題。建議繼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評價力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三、 不能將一般性的產品標準等同于食品安全標準。生產企業必須承擔自己生產的食品安全的責任,體現在標準上,企業要做產品就必須能夠論證提出自己的食品安全標準。標準不可能包羅萬象,但在安全標準上應該有兜底條款,要把有毒有害這些表現出的問題轉化為可以實施、可以監測、可以監管的制度標準。
四、 加強衛生計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建議衛生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比照現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的報告制度。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賈楠: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范
目前,食品安全危害的不僅是人們的身體健康,也影響到經濟發展。必須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范體系,保護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對此,建議:
一、 規范生產經營,法律標準必須先行。建議對現行循環經濟促進法進行修改。水是生命之源,土壤是糧食生長之本,必須從源頭抓起,切實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向出口產品標準看齊,提高內銷食品的質量標準,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二、 持之以恒加強宣傳,讓全社會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執法首先要“知法”,食品安全重在預防。建議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培訓,增強公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的責任;避免企業對化學產品的濫用。
三、 最嚴的法律,還須最嚴格的執行。要讓污染者付出相應代價。通過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執法聯動機制等方式,根除“污染、治理、再污染”的惡性循環;用“該活則活,該死則死”的市場鐵律,引導生產經營者以健康與安全為準繩,規范生產經營;政府部門要形成合力,加強日常監管,從危機應對到風險預防,確保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安全。
四、 建立食品可追溯體系,獎懲措施要配套。通過建立責任追溯、優質優價的市場激勵機制,強化食品安全各環節的責任,既讓消費者放心,也能使生產者真正從確保食品安全,提高質量中獲得收益。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食品 安全 監管 體系 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