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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鼓勵工商資本下鄉 農業享受普惠金融
12月5日,三農問題專家、蘇州市農村經濟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盧水生表示,在相同的村莊中存在生產經營能力高低不一的農民,土地分散、小塊經營的方式并不能最大限度發揮個人才能。在明晰土地產權后,能力強的村民可以通過流轉、轉包等方式將其他村民的合并在一起,規模化經營,以達到最大的生產效能。流轉土地的村民可以通過返聘的方式,給農村大戶打工,在收地租的同時也有打工收入。由此,農村的大戶、小戶都能在“不離土不離鄉”的基礎上實現增收。
此外,《意見》還鼓勵規范工商資本投資農業農村。在談及系列放寬措施之后,《意見》特別指出,鼓勵工商企業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積極發展現代種養業和農業多種經營。探索建立政府與社會合作共建和政府購買公益服務等機制,放寬農村公共服務機構準入門檻,支持工商資本進入農村生活性服務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
這也意味著,多年前被鼓勵的工商資本下鄉再度被強調。12月5日,三農問題專家、國家社科院學部委員張曉山表示,從目前來看,從事農業服務的工商資本受歡迎,而當地居民返鄉帶來的資本村民更容易接受。由于資本的逐利性,部分工商資本下鄉沖擊農民的生產經營,同時有“非糧化”和“非農化”的現象。為此需要重點強化對工商資本的監測監督,尤其是直接接入農業種養活動的工商資本。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民 農村 意見 農業 融資 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