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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建立完善司法責任制度體系 保障獨立公正審判
新華社哈爾濱12月15日電(記者梁書斌)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了解到,近日,繼出臺院庭領導辦案規定和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審判績效考核辦法后,該院又出臺了17個辦法、規定、規則,基本建立了一套覆蓋全面、操作簡便、體系完整的司法責任制度體系,充分保障主審法官、合議庭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作為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在全面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同時,積極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制定了全省法院統一適用的19個司法責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明確了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健全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引。
這19個司法責任制改革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了主審法官獨任審理案件,對承辦的案件全權負責;合議庭審理案件,合議庭成員均對事實、證據、法律適用、裁判結果等共同承擔辦案責任。
其中,為提升司法透明度,審判人員權力清單厘清了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庭長、審判長、主審法官、其他合議庭成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審判權責,要求嚴格遵循權力清單履行職責。
裁判文書簽發工作規定確定了主審法官、其他合議庭成員、審判長的文書簽署、簽發職責,規定院長、庭長不得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文書。
審判流程管理規則明確要求院、庭長對涉及群體性糾紛等“四類案件”、庭長“二次分案”兩種情況應監督留痕,并在辦公平臺上公開。
案件質量評查規則,審判責任追究辦法,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審判績效考核辦法三項制度建立起案件質量評查、審判績效考核、司法責任追究相銜接的制度。還通過法律文書簽發單、過問案件信息記錄表等13張表格,記錄固定審判活動關鍵節點以及案件監督、評查信息,實現對審判行為及案件質效的有效監管。
編輯:曾珂
關鍵詞:司法責任制度體系 獨立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