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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你安心舒適的“家”,國務院今年做了哪些事?
買房、租房、落戶……
為了你安心舒適的“家”,國務院今年做了哪些事?
李克強總理曾指出,“城鎮化要以人為核心,其他的一切都要為人服務。推進城鎮化意不在‘地’,不在‘樓’,而在‘人’。”2016年,國務院在推進新型城鎮化上繼續發力:城鎮落戶條件放寬了,居住證制度得以完善實施;越來越多的棚戶區居民搬進了新家;公共服務設施日益完善,地下管廊建設穩步推進……回首這一年,這一條條政策為你我的生活帶來哪些新變化?國務院客戶端為你細數——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今年我國計劃完成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住建部統計信息顯示,今年1-9月,棚戶區住房改造已開工577萬套,占年度目標任務的96%,完成投資1.2萬億元。4月20日,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文,亮出多項硬舉措,加大對今年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兩部門要求各地對棚改項目嚴格按規定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棚改安置房建設用地,按規定實行劃撥方式供應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補償和拆遷補償費用以外,免繳土地出讓收入;對棚改項目涉及的稅收按規實行減免優惠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要求,要轉變公租房保障方式,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市場租房,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完善租賃補貼制度,結合市場租金水平和保障對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要提高公租房運營保障能力,鼓勵地方政府采取購買服務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將現有政府投資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專業化、社會化企業運營管理,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應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方案》旨在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方案》提出了推進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300萬人以上。到2020年,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各地區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比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6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非本地戶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10月20日,國務院印發《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統籌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改革,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保障進城落戶居民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在今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指出,要建立購租并舉的城鎮住房制度。以滿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房與租房并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具備購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購買商品住房。對不具備購房能力或沒有購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過住房租賃市場租房居住。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住房保障采取實物與租賃補貼相結合并逐步轉向租賃補貼為主。加快推廣租賃補貼制度,采取市場提供房源、政府發放補貼的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通過住房租賃市場租房居住。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安心舒適 家 國務院 做了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