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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空氣18.8元網上出售 律師:無照經營 慎買
昆明理工大學環境工程專家胡開林說,對于售賣云南空氣的現象,既要認真看待,但又不能炒作。不管是有霧霾還是沒有霧霾的地方,都應該以防治為重。
早在@微云南發帖之前,記者就在朋友圈中看到類似宣傳云南的帖子:“霧霾自救方案: 1。個人療法:來云南。2。全家療法:全家來云南。3。有錢又休閑的療法:來云南度假休養。4。土豪療法:來云南買房。”雖然一些網民表示,好空氣讓云南人民感到幸福,但10月13日環保部發布2016年前三季度和9月重點區域以及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在空氣較好的10座城市中,云南竟沒一座上榜。雖然昆明市環保局表示,全國納入排名的城市并不全是一個類型,城市區位不同、氣候環境不同,排名一定程度上只是縱向的參考和對比,不能完全從排名來判斷好壞,今年以來,昆明的較高優良率已能說明空氣質量是較好的。但這也給大家提了個醒,保護生態環境,不能有絲毫松懈。
記者發現,與霧霾聯系起來賣空氣,是不少商家的普遍做法,有商家特別強調:呼吸新鮮空氣可預防呼吸道疾病,比如哮喘、咳嗽、支氣管炎、胸悶、肺炎等。
從部分有成交記錄的買家評價來看,有位買家親身體驗了網購的“新鮮空氣”后說:“上當了。感覺就是騙人的!騙取人的好奇心。”也有買家覺得,這種空氣產品其實就是一種“創意禮品”,不用太較真;還有網友認為:“新鮮空氣”也應該標明商品名稱、廠名、廠址,如果沒有,就是“三無產品”。
律師觀點
賣空氣屬于無照經營
空氣能否作為商品拿來出售?出現買賣糾紛的話,該如何維權?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孫文杰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現行法規并沒有對空氣做出品類劃分和特殊審批要求。在沒有取得相關資質、進行工商登記的前提下從事經營活動,就涉嫌無照經營的問題。一些商家,宣傳空氣能夠“預防”疾病,以夸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購買,也涉嫌夸大宣傳。孫律師提醒,朋友圈銷售“新鮮空氣”的情況比較復雜,從朋友圈銷售的“新鮮空氣”來看,均屬于三無產品,購買后一旦發現上當受騙,由于沒有具體的銷售地址等因素,消費者向工商部門投訴維權,查處起來會比較困難。孫律師提醒,“新鮮空氣”是一種創意商品,廣大網友需謹慎購買。
編輯:秦云
關鍵詞:云南空氣 18.8元 網上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