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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活動加劇老年人突擊買藥 醫院是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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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稱補助困難老人
針對市民質疑,玉林中醫院一位吳姓院長及負責后勤的張姓主任均否認了促銷一說,并稱這一活動只針對家庭困難老人。吳院長告訴新京報記者,醫院屬于民營醫院,于去年11月成為醫保定點醫院。
張姓主任出示的一張禮品券上標明,領取禮品的老人只限于60歲以上的家庭困難老人。其表示,禮品并不是用于藥品促銷,是針對家庭困難老人的補助,帶有一定公益性。
“在此前診療中,有患者提出可以對家庭困難的患者進行一定補助。”張姓主任介紹,醫院研究后,考慮到老年患者雖然報銷比例較高,但還需要自費一小部分,就以禮品的方式對家庭困難患者進行補助。
如何鑒定是否家庭困難?張主任表示,醫院無法像民政局那樣進行嚴格審核,也不排除有人會為了多領禮品來開藥,“開藥也需要自費一部分,不可能有人單純為了領禮品來買藥。即便有,應該也只是少數。”
至于市民質疑的年底推出此項活動有促使患者突擊買藥之嫌,吳院長表示兩者間沒有直接聯系。但他表示,活動是最近幾天才開始進行的,到元旦后結束。
■ 追問
醫院“買藥送禮品”是否違規?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要求,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暫不允許采用網上銷售方式和開架自選的方式進行銷售。
“醫療保險的基本精神是風險共擔,即共同繳納醫療保險后統籌安排。比如一萬個人交醫保,其中一千個人生病。這一萬個人交的錢共同承擔這部分風險。”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左學金說,此事件中醫院變相促進突擊買藥的行為,也明顯有違醫保的基本精神。
至于醫院所稱“是帶有一定公益性質的活動”,左學金表示,醫保資金是具有固定用途的,只能用于醫療,公益活動不能涉及醫保資金,醫院所稱公益性根本無法體現。
左學金認為,導致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是醫院補償機制出了問題,醫院賣的藥越多,收入就越多,這是接下來醫療改革需要重點改進的地方。
編輯:梁霄
關鍵詞:醫院 醫保 患者 補助 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