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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將實行清單式監管 三類清單年內望出臺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國資委獲悉,國資委正在醞釀國資監管相關政策,制定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涉及監管事項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及工作流程等30多項內容。下一步將對出資企業國有資產實施清單式監管,有效規范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切實保障企業經營自主權。目前相關政策已經擬定完成,有關部門審批后今年有望出臺。
“這是今年的工作要點,所列的事項都是國資委依法履行的出資人職能。實際上就是通過調整優化監管職能,突出管資本這個重點,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織和指導優化國有資產配置,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記者了解到,國資委建立國資監管機構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今年有望出臺,并分批次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將推進國資監管架構的幾個“歸位”,以進一步理順、優化國資監管體制。
上述國資委負責人表示,要解決深化國企改革的授權問題,使愿意改革的國企、國企負責人和地方具有相應的權力,同時要抓緊制定國企改革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使推進國企改革的責任主體明確自己的職責,在程序合規情況下,鼓勵地方、國企根據中央精神,結合自身實際,積極進取,勇于突破,大膽改革。
國有企業現行管理體制中政企不分、政資不分等問題久遭詬病。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健全國有資產監督機制,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是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真正實現國企改革的關鍵所在。
不僅如此,國有資產管理仍存在不少問題和挑戰,特別是經營性國有企業沒有實現集中統一監管,導致政出多門、監管規則不一致、資源配置分散等問題出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監管部門數量多、權責分散,導致國有資產監管難度大且效果差。對此,上述國資委負責人表示,保障國資監管機構的專門性和獨立性,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不斷健全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審慎探索直接持股、股權代持、委托監管等形式。
編輯:梁霄
關鍵詞:監管 國資 清單 權力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