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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母嬰阻斷抗病毒治療何時開始?
總有病人來信問我:高病毒復制的乙肝女性懷孕時,服用抗病毒藥加強母嬰阻斷應該從何時開始?新年來臨之際,北京地壇醫院婦產科發表的一篇論文,為乙肝母嬰阻斷抗病毒治療的時間又添新證據。
母嬰阻斷失敗多因宮內感染
近年來的研究證實,乙肝病毒感染的母嬰傳播與母親體內的乙肝病毒復制水平有關。HBV DNA(乙肝病毒基因)>106 IU/ml的母親,生育的后代盡管實施了乙肝疫苗聯合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母嬰阻斷,但仍有大約10%的新生兒母嬰阻斷失敗,主要原因就是宮內感染。
妊娠期服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替諾福韋抗病毒治療后,可以明顯降低乙肝母親體內的HBV DNA水平,減少宮內感染的發生率。然而,妊娠期抗病毒治療的最佳時間,一直沒有太多的臨床數據證明。
以往,醫生們考慮絕大多數乙肝病毒的宮內感染發生在孕晚期(孕28周至40周),妊娠28周以后的胎兒發育也基本成熟,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可能較小,一般建議高病毒復制(HBV DNA >106 IU/ml)的乙肝母親在孕晚期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
抗病毒治療可從孕13周開始
近些年來,我國有些醫生看到艾滋病母嬰阻斷抗病毒治療的時間是妊娠14周,因此也建議乙肝母嬰阻斷抗病毒治療從孕中期,即孕13周起就開始治療。那么,提前治療時間是否對母嬰阻斷的效果更好?對母親和胎兒又是否安全呢?
2015年,我國南京第二醫院婦產科曾做過一項有關替比夫定加強乙肝母嬰阻斷的研究。她們把高病毒復制的乙肝母親分為3組:第一組母親在妊娠第三期(孕晚期)開始治療,第二組母親在妊娠第二期(孕中期)開始治療,第三組母親為孕期未服藥的對照組。結果發現,妊娠第二期治療和妊娠第三期治療的母親所生后代均阻斷成功,兩組無明顯差異。而未服藥的母親所生后代有8.7%母嬰阻斷失敗。
最近,北京地壇醫院婦產科發表了一項有關拉米夫定加強乙肝母嬰阻斷的研究結果,也把高病毒復制的乙肝母親分為同樣3組。結果表明,妊娠第二期和妊娠第三期服用拉米夫定的兩組母親所生后代均阻斷成功,兩組無明顯差異。其中,妊娠第二期開始治療的母親多數屬于孕期肝功能異常者,提前治療除了為加強乙肝母嬰阻斷以外,更重要的是治療母親的肝病,防止孕期肝病加重。盡管沒有觀察到妊娠第二期提前抗病毒治療“對母親和胎兒有害或不安全”的證據,但這項研究結果也證明了妊娠第二期和第三期開始抗病毒治療,對于后代的母嬰阻斷效果是相同的。
孕婦肝功正常無需提前治療
北京地壇醫院婦產科醫生認為,孕期母親肝功能正常,僅為提高乙肝的母嬰阻斷率,則不需要把抗病毒治療的開始時間提前到妊娠第二期(孕中期)。由于妊娠第二期用藥的安全性數據較少,而且拉米夫定和替比夫定容易誘導病毒耐藥,縮短妊娠期用藥的時間不僅可以達到同樣的母嬰阻斷效果,還可以減少胎兒在子宮內藥物暴露的風險,減少母親體內病毒發生耐藥的風險。
實際上,原本各國對乙肝母嬰阻斷抗病毒治療開始的時間就有差別。2010年,美國一位醫生提出從妊娠32周開始治療;2012年歐洲的乙型肝炎管理指南建議,從妊娠第三期(孕晚期)開始治療;我國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建議妊娠24周至28周開始治療。(北京地壇醫院 蔡晧東)
編輯:趙彥
關鍵詞:乙肝 母嬰阻斷 抗病毒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