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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立法議會通過臨時憲法的修改
新華社曼谷1月13日電(陳家寶)泰國立法議會13日表決通過臨時憲法的修改,以便為按國王哇集拉隆功要求修改新憲法草案有關規定鋪平道路。
投票結果顯示,立法議會參與投票的231位成員中,228人支持修改臨時憲法,3人棄權。
據泰媒披露,修改后的臨時憲法將允許政府成立一個由10名法律專家組成的小組就新憲法草案中關于攝政王的任命作出修改。
當地媒體稱,新憲法草案中原規定當國王不在泰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未能攝理國事時,樞密院主席將自動成為臨時攝政王。此規定將隨臨時憲法的修改而被改寫為攝政王的人選將依照國王意愿任命。
由于泰國現行的是2014年政變以來的“臨時憲法”,如果要對尚在走法律程序的新憲法草案內容進行修改,需要同時修訂“臨時憲法”。
泰國新憲法草案于2016年8月經全民公投獲得通過,并于同年11月初由巴育內閣提交國王御批。此前預計國王將在2017年2月御準。
哇集拉隆功國王此前通過樞密院提出要求修改新憲法草案中有關規定國王權力的部分。因此該憲法草案又被退回內閣,將由相關部門依據國王諭旨進行重新修改,總理巴育稱整個過程預計需要2至3個月。
新憲法一旦經過國王御準生效后,按照巴育政府承諾的政治路線圖,泰國將在2017年年底依據新憲法舉行2014年政變之后的首次大選。(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泰國 立法議會 臨時憲法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