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精準施策·體現特點·嚴愛相濟·收放有度
“一攬子”透視5個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題:精準施策·體現特點·嚴愛相濟·收放有度——“一攬子”透視5個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新華社記者 羅宇凡、崔靜
日前,中組部會同有關部委針對宣傳思想文化、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研院所和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一攬子”印發了5個辦法,這是繼2015年首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專門規定出臺后,就進一步分行業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從而構成了有總有分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制度體系。
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這5個辦法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干部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實施精準管理、調動干事創業積極性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抓“關鍵少數”的關鍵之舉,必將為建設一支符合好干部標準的高素質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提供制度支撐。
分類管理 精準施策
2015年,中央辦公廳印發《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對省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直屬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普遍適用的基本原則、基本條件、基本制度等作出規定,填補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的制度空白。
然而,由于不同行業、類型、層級事業單位千差萬別,在有了頂層設計后,更需要兼顧個性差異,出臺更能夠體現行業特色的管理辦法,構建起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為統領、各行業辦法相配套的“1+X”制度體系。
據了解,宣傳思想文化事業單位、高校、中小學校、科研院所和公立醫院是事業單位的主體,從業人員占全國事業單位人員總數的70%以上,加強這些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對整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建設將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政策貴在管用,戰略重在落實。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實際,此次出臺的5個辦法在承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明確共性要求的同時,提出了分類管理要求和差異化管理措施。
宣傳思想文化事業單位和高校的政治屬性強、與黨政機關交流較多,為此,針對這2個行業的管理辦法,均注意突出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并將“政治標準優先”貫穿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各環節,明確提出“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不得作為考察對象”。清華大學黨委書記陳旭認為,這對于督促引導高校領導人員始終堅持“四個自信”、樹立“四個意識”,扎根中國、融通中外,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具有非常重要的保證作用。中小學校、科研院所和公立醫院的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管理措施則適當靈活。
根據行業實踐需要,5個辦法在選拔方式、考核評價、監督約束等方面也提出了各有側重的措施要求,力求精準施策、精準管理。如在發揮考核的激勵和鞭策作用,推動領導人員樹立正確業績觀方面,對宣傳思想文化單位提出要避免簡單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視收聽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對中小學校提出要防止單純以學業考試成績和學校升學率進行評價;對公立醫院則提出要防止逐利傾向。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所長房寧表示,科教文衛事業單位覆蓋面極大,各個領域的工作、專業特點各有不同,只有兼顧個性差異,針對行業特點制定更加具體、能夠體現行業特色的制度,才能進一步促進領導人員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精準化。
堅持黨管干部 既從嚴管理又關心愛護
考慮到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大多集管理者和專家于一身,對他們不能簡單套用黨政領導干部管理模式,5個辦法提出了一系列激勵措施,著力為領導人員卸包袱、添動力,讓他們能夠安心、安業。
——把好干部標準在行業具體化,對領導人員政治素質、專業素養、管理能力提出更清晰、更精準的要求,讓講政治、懂專業、善管理的內行、專家當領導。
——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崗位要求以及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要,靈活采用內部選拔、外部選派、公開選拔(聘)、競爭(聘)上崗等選拔方式,選天下英才而用之。
——對好校長、好院長、好所長等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延長任職年限,不搞“一刀切”。
——對退出領導崗位的人員,在學術恢復期、項目經費、團隊建設等方面提供必要幫助,支持其后續職業發展。
——在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探索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在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者擔當、為敢于負責者負責。
這些舉措,有助于促進領導人員“干事業、謀發展”,必將為推動人盡其才、形成“近者悅、遠者來”的氛圍提供堅實的支撐。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放手激勵更要從嚴管理。事業單位擁有大量的公共資源,領導人員在人財物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決定權和支配權,從巡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看,依法依規加強對領導人員的監督勢在必行。
教育部小學校長培訓中心主任、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毛亞慶表示,這次出臺的5個辦法強調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強調抓住“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加強對履行政治責任、行使職責權力、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的監督,特別是聚焦群眾反映強烈、問題較多的關鍵領域和環節,把監督重點落得更細更實。
——對宣傳思想文化事業單位,要求加大評獎評審、廣告經營、新聞采編等方面的監督力度。
——對高校和中小學校,要求加大對招生錄取、職務(職稱)評聘、基建項目等方面的監督力度。
——對科研事業單位,要求加大對科研經費使用、資源配置、成果處置等方面的監督力度。
——對公立醫院,要求加大對醫藥產品招標采購、醫療費用控制、基建項目等方面的監督力度。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北京大學黨委書記郝平說。
編輯:秦云
關鍵詞: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