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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有去無回:“投資騙局”背后隱情重重
遼寧的陳女士說,她是在青島電視臺的一檔節目中看到了利德健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的宣傳,參加了啟動大會,當時公司的董事長魏兆云親自出面和消費者溝通,當地的工商局、科技局領導都參加了大會,魏兆云在會上還介紹公司的執行董事就是張利民。陳女士表示,一直和她們聯系的就是利德公司的財務和工作人員,根本不是什么張利民。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如果張利民開的公司和利德公司沒有關系,為什么利德公司的董事長魏兆云會出席啟動大會并和消費者溝通?張利民為什么會以利德公司執行董事的身份和魏兆云一起出現?記者嘗試過聯系魏兆云和張利民,但都沒有成功。截至節目播出前,山東的許多受害者已經去膠州當地的公安局報了案,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中國青年報經濟部主任潘圓、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共同就今天的案例做出解讀分析。
經濟之聲:案件當中的消費者是經過熟人、朋友介紹了解這家公司的產品,也見過了這家公司生產的地點,但沒有見到公司的負責人,他們甚至都沒有拿到過有這家公司簽名蓋章的紙制協議、收據等所謂的投資憑據。怎么看待這種利用熟人來集資的現象?
潘圓:這種利用熟人設計的投資騙局比較多發。從現在的這個案子看,其實很明顯就是很多投資人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一旦出現這種風險,要想補償自己的損失,在維權上非常難。我們都知道有一種現象叫“殺熟”,有些是故意拉熟人,比如投資或者購買產品,但也有一些熟人并不是有意去傷害別人,他可能確實覺得這是一個賺錢的機會,因為他自己也沒有識別和判斷的能力,所以最后自己也成了受害者,而且還拉了一些其他的親朋好友同樣成為受害者,這樣受到傷害的圈子就越來越大。所以,所有消費者在面臨投資的邀請等類似的發財機會時,一定要有一個非常審慎的態度,不管是誰,一定要詳細考察其情況,一定要拿到確切的協議。
經濟之聲:從調查中得知,無論是消費者還是企業方面都提到,這個案件已經被立案,立案的性質是傳銷,從法律上來說這應該沒有什么異議吧?
胡鋼:從目前所披露的信息來看,本案確實涉嫌傳銷。因為傳銷的一個最大特征就是拉人頭,或者是以下級、下下級的業績作為一種基點來獲得相關的收益,而真正所謂的產品或者服務更多是一種道具。案例中的很多投資者對所謂的這種保健品是什么東西似乎并不在意,也沒想到去拿或者收到這個貨物等,實際大家都陷入到了能夠坐在家里就能獲得穩定甚至巨額收益的這樣一種期待中,甚至不斷介紹自己的朋友,這種介紹有可能就變成了欺騙。
經濟之聲:很多投資人說,他們都沒有書面的協議,而承諾的,比如30%的收益等也只是一種口頭承諾,這樣的承諾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現在錢收不回來了,又沒有書面的證據足以證明它曾經投資過這家公司,現在這些受害者有什么辦法能夠拿回自己投資的錢嗎?
胡鋼:即使沒有書面合同,僅僅是口頭合同,如果這種口頭協議雙方認了或者有第三方的無利害關系人的證明或者有其他錄音、錄像作為佐證,這種合同也有可能具有效力。如果這種合同內容也沒有違反國家的禁止性規定,那么這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在于投資者將錢給了誰,得有個證據證明。比如通過轉賬的方式轉給了特定的人,不管這個人或是機構,無論如何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至少可以申請一個對方是不當得利,要求返還財產的這樣一個訴訟請求。
編輯:梁霄
關鍵詞:本金 投資 騙局 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