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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官員詳解交易所債市監管思路
近期債市出現的違約事件和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廣泛關注。作為債市監管的一方力量,證監會對于交易所債市接下來的監管思路如何?
1月16日,在中債登主辦的“2017年債券市場投資策略論壇”上,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副主任陳飛就交易所債市下一步發展方向提出三點思考。他指出,證監會將做好風險防控,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市場穩固發展:一方面健全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防范化解債券市場風險;另一方面,以中介機構為抓手,依法、從嚴、全面加強監管;此外,在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前提下,持續提升發展能力。
債市信用風險總體可控
對于當前的債券市場,陳飛指出,我國債券市場信用風險總體可控,但是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債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考慮到“三去一降一補”的背景,一些產能過剩、高負債企業的財務和現金流狀況可能會進一步惡化,需要高度重視。另一方面,2013年至2016年下半年,我國債券市場連續近三年牛市,收益率持續降低,信用利差、期限利差不斷壓縮,部分資金的資產負債端不匹配,通過加杠桿獲取收益導致市場較為脆弱。去年四季度以來,在經濟基本面、貨幣政策、監管預期、流動性等多重因素影響下,債券市場出現大幅調整。
陳飛提醒,當前債券市場風險雖然得到一定程度釋放,但是未來仍需要高度關注債市的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下一步證監會將做好風險防控,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市場穩固發展。
他具體介紹,第一,健全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防范化解債券市場風險。要推動信用風險防控體系的建設,豐富交易所風險監控手段,制定風險等級劃分的具體量化標準,出臺風險監測和處置的操作細則,提升技術監測的能力;積極穩妥地完善交易所質押式回購制度,強化投資者交易行為研究,規范督導杠桿投資,推動市場機構加強合規風控管理,提升市場整體風險抵抗力;組織證監局、交易所全面進行風險排查,提前做好應對預案,確保發行人、擔保人承擔起應盡責任,完善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與受托管理人制度,提高會議表決及受托維權效率;梳理債券違約司法救濟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推動解決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受托管理人制度與司法程序的有效銜接,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處置風險個案,推動有序打破剛性兌付。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管 市場 風險 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