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央視新聞報道:上海的13歲女孩小蘇(化名)以學習為由,用媽媽手機偷偷給自己喜歡的網絡主播打賞,兩個月就花了25萬元。
小蘇支付賬單
小蘇及母親于2017年2月3日前往上海市松江分局泗涇派出所報案。
經民警了解,報警人小蘇在“全民K歌”直播平臺是主動送禮物給男主播的,期間并未發生任何詐騙行為,所以公安機關并未受理此案。不構成詐騙,公安機關沒有辦法受理,25萬元巨款可能已無法追回。
編輯:梁霄
關鍵詞:孩子 手機 風險 家長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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