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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嫌犯母親道歉:沒管教好兒子 真心說聲對不起
C 他的病史
去年在當地精神病院住院被診斷出有精神障礙
據知情人士透露,胡某東曾于2016年上半年在宣漢縣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一段時間后情況有所好轉,于2016年6月25日出院。宣漢縣精神病醫院對胡某東的精神檢查給出的結論是:意識清楚,定向力完整,計算力差,衣著整潔,接觸交談尚差,問話部分切題,易激怒,坐立不安,未引出幻聽癥狀;思維邏輯障礙,情感不協調,自知力缺失,社會功能明顯受損。診斷意見是: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
家里被胡某東砸壞的凳子。
出院后,胡某東的家人于2016年10月向宣漢縣殘疾人聯合會提出了精神殘疾申請。宣漢縣殘聯根據宣漢縣精神病醫院給出的精神檢查結論和診斷意見,確定胡某東精神殘疾二級,“一切都是合理合法,按照程序辦的。”據知情人士介紹,精神殘疾分為四級,一級為最嚴重,二級次嚴重,四級為精神最輕殘疾。但精神殘疾的定級不適用于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在辦案量刑等方面,對于精神方面的問題單獨有一套標準。
D 回憶之殤
16歲出去打工開始他的性格開始變了
“他小時候很聽話,家里人的衣服都是他洗,還經常主動做家務,當時家里有4頭豬1頭母牛,他放學后會把豬食準備好,還會給牛準備草料。”胡某東的母親冉女士說。胡某東在牌坊鄉的鄰居張先生也說,胡某東和家人一起剛搬過來時,雖然不愛說話,但對人很禮貌,也經常幫家人干活,但最近兩年卻感覺“像變了一個人”,也不知到底咋回事。“大概十六歲的時候,他開始出去打工,也是從那時起他的性格開始變了。”冉女士說,出門打工后,他不像以前那么聽話了,有時候會跟家人頂嘴。“他出門打工這么多年,一直沒存到錢,平時有錢的時候,他花錢也是大手大腳的。”冉女士說,胡某在青海西寧與父親一起打工時,曾在一天之內花掉了700元,其中400元是為了租車從西寧前往工地。冉女士介紹,為了讓兒子以后能自己養活自己,家人和親友最近幾年都曾勸他學手藝。“他學過理發、摩托車維修、木工,但都沒有學成功。”冉女士說,去年春節和今年春節,胡某東的師傅們還給他介紹過工作,但胡某東最終都沒有去,因為他不想被人管。2014年春節期間,胡某東在家里和5歲的妹妹搶電視遙控板,“我們以為他會讓著妹妹,沒想到他突然發火,竟然用跳繩的繩子打妹妹的臉。我們看見后,立即上前制止,他還提起板凳準備打我們,被他爸爸攔下了。”冉女士告訴記者,那個時候,他們覺得兒子已越來越不正常,當時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2016年去醫院檢查,才發現他患上了精神疾病。冉女士指著家里的幾個殘損的坐凳說:“家里的門和凳子,都被他摔壞了。”(記者李興罡羅軒曾業攝影報道)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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