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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通報9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
人民網北京2月2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2016年以來,貴州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對民生領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16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近日,貴州省紀委通報了其中9起典型問題。
玉屏縣原副縣長羅寧因落實信貸扶貧貸款貼息政策監管不力被問責。2012年至2016年5月,玉屏縣扶貧辦在執行信貸扶貧貸款貼息政策中私設“小金庫”,向企業和個人違規收取“辦公經費”850.76萬元,將其中31.91萬元用于發放職工福利,7名班子成員和2名工作人員貪污75萬元,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10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監管失職,羅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福泉市農工局原局長何德發因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監管不力被問責。2011年至2014年,在福泉市農機具購置補貼發放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員違反操作流程,政策執行走樣,導致28家經銷商以虛假信息套取農機具補貼607.67萬元,直接責任人受到黨紀處分。2016年3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監管不到位,何德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翔,副局長歐陽江,紀檢組長宋思明因本系統多人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08年至2015年,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及下屬16個分局35名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違規發放國家扶持小微企業資金,造成損失1847.75萬元,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本單位及各分局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相關政策的實際情況掌握不全面,疏于監管,張翔被誡勉談話,歐陽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宋思明被誡勉談話。
臺江縣扶貧辦原主任歐成忠因組織兌現小額到戶扶貧貸款貼息工作不力被問責。2016年4月專項監察發現,臺江縣扶貧辦未及時向符合條件的貸款貧困戶兌現2014年、2015年度小額到戶扶貧貸款貼息資金139.38萬元。經臺江縣紀委監察局督辦后,縣扶貧辦才組織實施該項工作。2016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小額到戶扶貧貸款貼息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到位,推動滯后,給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歐成忠被誡勉談話。
盤縣扶貧局原副局長潘忠平因組織開展扶貧到戶貸款貼息工作不力被問責。2016年3月信貸扶貧專項監察發現,通過盤縣扶貧局2012年度審核獲得扶貧到戶貸款貼息的2139戶中有1145戶不符合條件,造成國家貼息資金流失40.93萬元,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2016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審核工作流于形式,潘忠平被誡勉談話。
沿河縣思渠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胡春昌因下屬部門發生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4年至2015年,沿河縣思渠鎮計生辦收取本鎮49戶計生對象社會撫養費28.7萬元,未開具票據,也未按規定上繳資金,直接用于計生辦工作開支,并違規將其中3.77萬元用于發放工作補貼,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2016年5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監管不到位,胡春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習水縣官店鎮原黨委書記涂利高因下屬及多名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1年至2014年,習水縣官店鎮原政法委書記兼危房改造辦主任陳國政及新莊村、里師村、民建村10名村干部,采取虛報冒領等方式侵吞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收取群眾“好處費”,涉案金額42萬余元,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疏于對下屬及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涂利高被誡勉談話。
盤縣大山鎮原黨委書記龍劍鋒,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畢帥因落實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工作不力被問責。2015年9月至12月,六盤水市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專項監察中發現,盤縣大山鎮高山村37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村民獲得補助共計27.12萬元,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5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危房改造工作重視不夠,領導不力,對黨員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龍劍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在專項監察中工作不到位,導致應該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畢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都縣塘州鄉原紀委書記陳廉俊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2011年至2014年,塘州鄉以實施項目為名,先后套取財政扶貧資金240.461萬元存入鄉農業服務中心原工作人員潘某個人銀行賬戶,并偽造發放種苗和現金補助資料沖賬,同時該鄉還存在違規購買車輛問題,直接責任人受到處分。2016年7月,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發現問題后沒有及時上報和制止,陳廉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以上被問責典型問題表明,部分地方和部門落實“兩個責任”層層遞減現象還比較突出,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仍停留在口頭表態上,沒有真正成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對本地區本系統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不力,導致發生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濫發、貪污侵占等問題,嚴重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十一屆省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嚴格執行問責條例和有關規定,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要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監督執紀的重點,抓住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失責,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的,敢于較真碰硬,層層壓實責任,堅決問責到底,督促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把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落實 責任 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