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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2月公布大要案信息15條 9名"大老虎"領刑
9名官員宣判新開庭5人
檢察端反腐力度不減,審判端也迎來一波“審虎”高潮。《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2月,法院或開庭或宣判了14名原省部級高官,其中9人領刑,5人公開開庭。
2月28日,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何家成,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分別在浙江寧波、山西太原、廣東深圳公開宣判,至此,2月獲刑的“大老虎”已經達到9人。
此外,還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梁,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國家工商總局原副局長孫鴻志,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等6人,也分別于2月領刑。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意味著,趙黎平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坐實。據悉,山西高院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2月16日,十八大以來法院系統“首虎”奚曉明被判處無期徒刑,成為第12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原省部級高官。法院查明,奚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務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公司上市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認可其親屬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億元。
除趙黎平、奚曉明外,孫鴻志、楊棟梁、周本順、王帥廷也分別被判處18年、15年、15年、16年的重刑。
9人中,獲刑最輕的為何家成,其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鑒于何家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檢舉揭發了多人違法犯罪問題線索,依法可予從寬處罰。
同樣提到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的還有王帥廷,王帥廷的判決書中寫道,其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線索,雖不構成立功,但為破獲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積極作用。不過具體檢舉了誰的犯罪線索,判決書中并未提及。記者注意到,職務上曾與王帥廷有所交集的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同日被立案偵查。
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長楊振超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振超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了解,楊振超是2月第5位開庭受審的原省部級官員。另外4人分別是宋林,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原副主任龔清概,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分別在廣東廣州、河南安陽、福建漳州、廣西南寧開庭受審。5人均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官員 最高 高檢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