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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一室難覓” 母乳媽媽尷尬何時了?
各地母嬰室建設提上日程 專家:城市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
去年11月,國家衛(wèi)計委、住建部等10部門印發(fā)《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18年底,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
國家層面的指導意見也得到了地方的積極響應。在南京,該市婦聯聯合衛(wèi)計委已經開展了相關問卷調查和市場調研,為啟動母嬰室做準備。今年的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中,已將增設公共場所母嬰室正式納入2017年民生實事中,將在機場、車站、商場、公園、圖書館、醫(yī)院、政務服務大廳等公共場所以及女職工較多的企業(yè),新建擴建120個標準化母嬰室,并按照母嬰室的規(guī)模、設施提供不同級別的管理。
合肥市總工會女職工部部長黃翠萍告訴記者,在合肥,“愛心母嬰室”須統(tǒng)一配備冰箱、微波爐、雜志架、奶瓶消毒器等用品,并推廣普及母嬰保健知識。經檢查驗收,合肥目前所有新建的“愛心母嬰室”均符合標準,合肥市總工會將給予每家示范單位8000元、合格單位5000元的資金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在多年前,我國就已開始鼓勵公共場所、用人單位設立母嬰設施。但是,此次采訪中記者卻發(fā)現,很多單位、企業(yè)母嬰室建設的步伐還很緩慢,一些單位對于建設母嬰室的意識也還不夠。
同時,有專家指出,很多人流量大的地方,往往都是一個城市的核心區(qū)域,大型商場、公園的選址也是依托其重要的地理位置,而這些位于城市核心區(qū)的位置,往往是寸土寸金之地,企業(yè)面對高額的租金和可能流失的巨大利益,往往也只能“放棄”母嬰室的建設,或者敷衍了事,不能真正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面對母嬰室建設遇到的實際困難,不少地方相關部門也常年在為政策性推動母嬰室建設“奔走”。蘭州市婦聯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各級婦聯多次通過政協提案的方式,希望政府將建設標準的母嬰室納入地方建設規(guī)劃,以尋求政策性推動;海南省婦聯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省婦聯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措施,明確規(guī)定可能發(fā)生哺乳行為的工作場所、公共場所須配套建立哺乳室,與主體設施同規(guī)劃、同設計、同施工、同使用,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甘肅省婦幼保健院圍產中心主任周敏表示,一個國家對婦女兒童的關愛程度,體現了該國的文明水平,也是公共場所社會責任的體現。目前公眾對母嬰室的認識需要改變,母嬰室并不是可有可無的設施,應該是城市公共服務的重要部分,它有助于提高我國母乳喂養(yǎng)率,提高嬰幼兒免疫力,幫助我們培養(yǎng)強壯的下一代,建設更好的未來家園。(馬麗婭、王慧、朱殿平、劉甜甜、吉羽、毛雷、牟健 實習生 連霞霞參與采寫)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公共場所 母乳媽媽 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