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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臺養犬規定引熱議 如何“管人”才科學?
多地養犬規定被質疑為空文 專家析因
各地養犬規定出臺后,實施效果如何,備受關注。記者注意到,此前,江西南昌、浙江金華、青海西寧等地的養犬規定就曾引起輿論爭議,被指成為一紙空文。
以南昌為例,在當地,治理“狗患”,一直被認為是一個“老大難”問題。而為規范養犬行為,早在2005年,南昌市就出臺了《南昌市養犬管理辦法》。2010年8月1日,南昌市啟動養犬登記辦證管理工作。
不過,上述養犬規定的實施效果并不佳。此前,《南昌晚報》曾在2012年7月20日發表文章直指“南昌養犬管理淪為一紙空文”,報道稱,2010年8月1日,南昌市養犬登記辦證全面展開,但兩年來,養犬市民很少有人按“規”辦事。據南昌養犬管理辦公室聯合辦證點介紹,南昌的寵物犬至今已超過2萬條,可辦理寵物證的只有400多條,南昌的城市養犬長期處在“失控”狀態,政府出臺的養犬管理辦法也變成了一紙空文。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質疑聲中,近些年,南昌的“管狗”力度也在加強。在去年6月,南昌發布了《南昌市養犬管理條例》,這也意味著南昌首次將養犬管理納入法規范疇。
但對于南昌再次推出新規,有專家指出,從其他城市養犬登記上牌及后期續牌的難度來看,如果依靠養犬人的交費來支持養犬管理工作,是存在較大困難的,結果導致養犬工作沒有真正有效開展好。
顧駿指出,“養犬成患”是個老大難問題,也是個世界性的問題,雖然當前中國各地相繼出臺養犬規定,但這些規定很難落實,主要在于“民不舉、官不究”,遵守規定的民眾不多,而且規定操作難度大,也讓政府的管理成本增高。
管狗先管人:如何“管人”才科學?
俗話說“管狗先管人”,那么如何“管人”才科學?有評論認為,對放任亂吠、隨處排泄等行為,雖有相關規定,但相關部門進行管理的效果十分有限,更多的就應該靠養狗人士的自律。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政府在“管人”方面應該扮演著一定的角色。此前,濟南推出的“養犬積分制”便被視為城市治理的一種新手段。
對此,南京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副院長胡小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濟南市公安局推出的“養犬積分制”,目前來看,既可以照顧到城市居民養犬的權利,也能通過對“擾民”等行為的舉報,對養狗人進行義務上的約束,“可以促進犬只與犬主、犬只與社區居民和諧相處。”
那么,政府該怎么“管人”?南開大學社會建設與管理研究院教授關信平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指出,針對居民養犬行為,政府可以出臺一些條例及規范,但建議“宜粗不宜細”。諸如養狗區域及遛狗時間等具體規定,建議社區居民發揮自治管理的優勢,自己協商解決。
不過,也有評論認為,政府在管狗方面,應該制定更為具體的規定,諸如,對違規養犬人該如何進行監督,如何定義擾民的概念,是否會引發惡意舉報等。而回應此類疑問,則需要相關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的出臺。(呂春榮)
編輯:梁霄
關鍵詞:多地 養犬 規定 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