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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利:建設政府“數據湖”
政府要做企業做不了的工作,就是建立數據湖,收集數據,制定數據開放規則,承擔大數據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
過去我們說,水利是農業的命脈,電力是工業的命脈。古人逐水而居,今人逐數據興業。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企業、政府的決策不斷由經驗驅動轉換到數據驅動,數據成為一切的基礎,也可以說是下一階段發展的命脈。
2016年5月9日,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出:“目前我國信息數據資源80%以上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里,‘深藏閨中’是極大浪費。”
現在各地都在做數據庫,不夠準確,我認為比較合適的提法叫“數據湖”。人工智能有三要素是:海量數據、超級計算和算法。發展大數據產業,迎接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分工。政府要做企業做不了的工作,就是建立數據湖,收集數據,制定數據開放規則,側重在數據端,承擔大數據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市場側重在計算和算法端,這也是企業能做到的和擅長的。企業利用政府建立的大數據基礎設施從事產業升級和創新發展。
中國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最有效率、最有魄力、最有能力,在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市場經濟中,大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政府必須要在建立大數據基礎設施方面先行先試,才能使中國的大數據產業繼續領跑全球。
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是當前全社會數據呈現“四多”現象:深藏的多,亂用的多,散落的多,流失的多。推進數據融合,建設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勢在必行。其次,缺乏有效的基礎設施來匯聚數據,企業無法自行收集數據,難以進行創新和轉型升級。第三,政府在匯聚數據、數據開放共享、完善法規、制定標準層面未發揮應有的主導作用。第四,現行全社會以磁技術為主的傳統數據存儲技術,存在不抗電磁干擾攻擊、難防數據篡改等網絡信息安全隱患。
就此,我有幾點思考。
第一,政府管數據。天上有“云”,地下有“湖”,像興修水利一樣,筑湖蓄能、建站發電,開閘放“水”。發揮數據湖基礎設施的乘數效應。透過表象看本質,掌握最真實的趨勢。當前“政府管數據”的內涵和外延,遠遠滿足不了時代的需要和社會的發展。建造各級政府自己的數據湖,記錄過去、預知未來、趨利避害,成為創新創業、產業轉型升級、治國理政、民生服務的依據與核心。
“政府管數據”,就是由政府主導數據的采集、存儲、利用、開放和監督,由政府來決定數據的使用,把數據看作權力運作的主體,從執政黨運用權力推動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角度,對數據的使用、基于數據的分析決策等全過程進行控制,保證執政黨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得到執行,保證政府的執政目標得以實現。在這個意義上,“政府管數據”就是政府領導基于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治國理政工作。
第二,制定“政府管數據”的整體戰略和行動規劃。要有統一的領導和推進機構負責“政府管數據”政策的制定、實施和評估,將數據湖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列入各級政府的“十三五”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中。實現社會治理、民生服務、網絡安全相關數據的采集、存儲和利用,并制定和管理數據匯聚、數據開放和應用的政策措施、任務和相關配套措施。
第三,政府應主導數據湖的建設運營。應明確數據的國有屬性,明確黨和政府建設和管理數據湖的主體責任,將數據湖的建設以及數據匯聚、利用作為各級政府的基本職責,并列入政績考核中。
第四,完善數據湖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制定數據匯聚政策、數據開放規則、數據安全法規和隱私保護法規。
第五,先行先試。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數據湖的建設和運營,再有效推廣至全國。為減輕政府財政壓力,鼓勵采用PPP模式建設和運營數據湖基礎設施項目。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理事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馬利 政府 數據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