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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親身體驗網上藥店 網售處方藥不靠譜
業界說法
醫患信息不對稱 網售處方藥危害大
網售處方藥有哪些危害呢?廣醫一院藥學部副主任魏理主任醫師表示,買藥跟買食品不一樣,消費者與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生之間,對于藥品的質量、用途及使用方法等,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
魏理舉例解釋說,例如俗稱病毒唑的利巴韋林,有時候會被大眾以為是指治療感冒的常用藥,但實際上這種藥并不適用于普通感冒,而是適用于病毒性肺炎,臨床上也經常用于腫瘤化療抗感染。如果將其當成家庭常備藥過度使用,會有明顯增加相關不良反應的風險,貧血患者服用可以導致致命性的心肌損害。加上利巴韋林在妊娠藥物分級中屬于孕婦絕對禁用的“X級”,如果自行用藥,腹中胎致畸風險很大。醫生建議,生病時還是盡量找醫生診斷,遵循醫囑用藥。
實際上,處方藥之所以需要醫生的處方才能購買,是因為這些藥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潛在的影響。擅自服用處方藥,很容易對肝、腎等器官產生危害。濫用抗生素,有可能讓體內產生大耐藥菌,嚴重的將無法醫治。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會長于明德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醫藥電商在網上展示處方藥,然后通過人工的方式下單,是一個服務的過程。根據現有的法規,只要交易是通過線下藥店和消費者發生聯系的,不是網上直接的銷售,就不違反相關規定。
針對不需要出示處方即可買到處方藥,只是虛設了一個“審核”環節。于明德指出,這種行為就完全不符合相關規定了。“無論服務的模式如何變化,按照現行的規定,買處方藥就是需要出示處方,這是毋庸置疑的。”于明德稱。
權威部門
既要促進流通 又要加強監管
實際上,2007年實施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早已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目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也逐漸成為線下藥店的共識。記者走訪了多家線下藥店,提出購買抗生素等處方藥,大部分藥店都嚴格要求出示處方,至少進行身份證登記,也有藥店建議記者將所要購買的處方藥替換為功能類似的非處方藥。雖然規定略有差別,但都設置了一定的審核環節。對比之下,在網上買處方藥顯得更為容易,無須實名認證也無須出示處方。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在今年1月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很多國家都采取謹慎態度,并不是完全放開的。互聯網藥品銷售政策,既要促進流通,又要加強監管,如果說這種銷售脫離了監管視野,可能會對公眾健康帶來傷害。
編輯:梁霄
關鍵詞:記者 親身 體驗 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