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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購奧迪享“特殊”優惠?學者:或涉價格歧視
或涉嫌價格歧視
一家汽車網絡銷售平臺的負責人透露,公務員購車享受額外優惠,在特定人群看來屬于福利,但對于廠家和4S店而言則屬于銷售噱頭。
“針對公務員群體采取特殊政策,一方面是因需要建立品牌公眾形象,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公務員等群體社會地位高且收入穩定,二次消費和轉介紹能力強,值得投資。”這名汽車網銷平臺的負責人說。
“只要有正當理由,經營者在銷售過程中根據特定銷售條件實行差異化的價格策略是允許的,但不能進行價格歧視,價格歧視涉嫌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北省法學會競爭法學研究會會長寧立志表示。
寧立志說,若綜合市場份額等因素后認定行為主體擁有市場支配地位,且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進而破壞市場競爭,法律就應介入干預。
根據反壟斷法,具備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若是認定奧迪具備市場支配地位,那就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涉嫌價格歧視,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如果行為發生在湖北,湖北省物價部門就應該進行執法;若是認定不具備市場支配地位,則涉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制的商業賄賂行為,工商部門應該進行查處。”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晉也表示。
孫晉認為,不管是否屬于壟斷性質企業,針對公務員群體給予“額外”優惠均屬于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該依法對相關行為進行查處,進一步規范市場發展。(記者 劉志月 實習生 何正鑫)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公務員 價格歧視 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