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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數據”拷問人為治理之霾
近日,關于環保數據造假的幾則消息讓不少人五味雜陳。因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行為,3月14日,四川宜賓豐源鹽化有限公司被處以100萬元頂格罰款,并對涉案的一名責任人行政拘留五天。重拳出擊,釋放出強烈的打擊數據造假的信號和威懾意義。但就在緊隨其后的環保部對18個城市展開的空氣質量專項督察發現,企業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現象仍未絕跡。“你查你的,我干我的”,個別企業的違法個案并未在大范圍內產生預期的威懾和警示,各中原因值得咂摸。
前有“史上最嚴環保法”的震懾,后有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進一步明確,與社會環境治理共識不斷凝聚擴大相對立的,卻是企業環保數據造假的“魔高一丈”。偷梁換柱,企業篡改偽造監控數據;“陰陽臺賬”避監管,兩本數據哄騙人;暗度陳倉,斷污水注清水蒙混過關;為獲好數據,給監測探頭“戴口罩”……有媒體總結出企業環保數據造假的七大“障眼法”。“軟”“硬”兼施、手段多樣化、技術隱蔽化、利益鏈條化,不得不承認,當下全國環保督查所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
部分企業鋌而走險,在監測數據上“動腦筋”“下死功夫”,背后是一本再好算不過的經濟賬。有地方環保系統執法人員坦露,對于一個規模企業,每日治理污費用或達十幾萬,環保設施停運1天省下的錢就已大大超出1年罰款的費用。“投入小回報高”,企業造假的動力可想而知。而且一些地方“以罰代管”的治理套路已被污染企業摸透,就算被罰,不僅不會傷筋動骨,甚至成為排污造假合理化的“護身符”。而處于環保數據監測鏈條上的首末兩端——當地環保部門和設備生產以及運維商,由于在不同面向與造假企業存在利益共謀的可能性,“李鬼數據”并不難產。
環保數據造假已呈利益鏈條化,盡管企業是造假的第一責任主體,但板子顯然不該只打在涉事企業身上。企業環保數據造假的“鍋”,不應僅由涉事企業直接操作人員來背,潛居幕后的指揮者也應納入執法視野。此外,地方環保部門是否出于數據“漂白”的考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設備生產商以及運維公司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配合”了企業的“造假定制”,這些要素也都應予以關注。唯有讓可能參與“合作”的造假鏈條各環節都置于監督的“陽光”下,并且不斷抬高各自的違法成本,比如建立“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等,讓失信造假者在市場中寸步難行,各個擊破,斬斷造假利益鏈條才有可能。
人為的治理之霾,遠比自然之霾危害更甚,修復難度也更大。理順考核等管理體制,自上而下的治理壓力才能轉換為治理的深入和落實而非弄虛作假,讓監管者不能造假也無需造假;完善市場規則,抬高防假打假的技術水位線和違法成本線,在現實的利益權衡面前,讓污染企業不敢造假;拓寬環境數據監測渠道,擁抱更多社會環保監督力量,讓無處不在的“探照燈”照亮環保數據監測的灰色地帶,合力營造不想造假的體制機制和善治氛圍。也唯有如此,才能托舉起“天藍水綠”的明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造假 數據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