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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錢、給情婦、賺差價…貪官買房都干了啥?
因為倒騰房子,上海此前還出現了一個“炒房區長”。據《東方早報》報道,上海市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及其親屬被查出名下房產多達十多處,不少都是滬上知名高檔樓盤,而過手的房屋超過二十套。
康慧軍是怎么“炒房”的?舉例來說,在上海一個叫仁恒一期的樓盤,1999年開盤價是8300元/平米,2001年漲至1.2萬/平米,而康慧軍在2001年卻是以開盤價購入。等到2006年3月,房價漲到2萬多,仁恒公司打著換購的名義、以1999年的開盤價將一套超300平米的樣板房出售給康慧軍。
起訴書顯示,換購房產與當時市場價格差額達到489萬余元。為何會有這樣的情況?檢方查明,康慧軍曾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仁恒公司獲取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最終,在2009年2月,他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說起來,康慧軍的房產數并不是最多的。2015年4月,最高檢曾披露,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5年間,收受賄賂3500萬,以及價值8000余萬元房產100套以及停車位100個。由此,王天朝也被外界稱為“雙百院長”。
此外,不少落馬官員有“集房癖”,比如文強16套,郝鵬俊35套,馬超群68套,而劉志軍、谷俊山等大老虎則動輒有數百套房產。
專家建議: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制
一些落馬干部為何偏愛房產?今年2月,新華社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在中央巡視組對多個被巡視對象的反饋意見中,領導干部“以權謀房”的表述多次出現。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說,近幾年,一些大中城市房價節節攀升,與住房相關的“以權謀房”不正之風也不斷出現。從過去福利分房時期的違規占用、分配向利用職權收受房產的權錢、權房交易轉變,一些官員收受房產數量令人“瞠目”。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2007年“兩高”出臺的司法解釋已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購買房屋的,按照受賄論處。
專家指出,過去不動產登記制度尚未聯網,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抽查等制度落實存在漏洞,房產價格逐年飆漲,低價打折購房等“以權謀房”比直接收受錢物更隱蔽,諸多因素造成貪官受賄經常選擇房產。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藏錢 給情婦 賺差價 貪官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