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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只被判"濫用職權罪"的"大老虎"都干了啥?
這里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指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事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此外,在鄉(鎮)以上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政協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近年來,我國針對公職人員濫用職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從未減弱,2013年12月13日,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公報指出,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等五類案件。
而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國家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2016年,全國審結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等犯罪案件596件720人,被告人原為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達147人。
十八大以來 至少10只“大老虎”被判濫用職權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10只大老虎 濫用職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