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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假調查:有人不敢休 有人休假權在單位手中
調查動機
最近幾年,國家一直在推動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尤其在每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后,關于帶薪年休假的討論總會掀起一個熱潮。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對不少勞動者而言,帶薪年休假仍只是一個很美好的愿景。在帶薪年休假這件事上,勞動者是怎么看的,用人單位又是如何操作的?《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帶薪年休假,對我來說就是兒子識字掛圖上那個金黃的大餅——看著挺好,但吃不到。”在北京市某民營企業從事企業推廣工作的趙先生一臉苦笑。
這樣的苦笑,在記者走訪中比比皆是。
與之相對應的是,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聯合發布《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其中規定,對勞動者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對于這樣的規定,看似有“老生常談”之意。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具體規定,并明確了用人單位的責任。
然而,帶薪年休假引出的問題仍然不少。除了用人單位的原因以外,職場人的心態、理念也有待改善。
為什么不敢休年假
在北京市某三級醫院擔任科主任的趙醫生看來,他的帶薪年休假只能是“紙上福利”,因為他的下屬如果休假,手術量就要由他這個科主任頂著。即使如此,科里大部分人的狀態也是“大部分人不敢休,會被調班的同事恨死,因為休假意味著其他同事要連軸轉”。
比如說科里的護士梅子,為了能休年假陪女兒,只能選擇“連續上24小時班”。
還有就是領導都不休年假,下屬敢休嗎?
梅子曾經在一家由某系統職工醫院轉型而來的二級醫院供職。2015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下發后,擔任護士長的梅子接到了護士們關于年假的種種問詢。院領導給出的回復則是:“小小的職工醫院,不可能在推動國家標準上起到實際作用,‘起哄架秧子’的事,咱不干。”事實上,醫院領導層也確實起到了“帶頭作用”,院領導本人全年無休一心撲在工作上。
與該醫院領導類似,一位股份制公司的高管在過去3年中從未休假,乃至他的妻子臨產,他都在外地出差。他本人表示,自己一心工作,實在無心休假。
“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斷上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動落實帶薪休假。”上述全年無休的高管這樣袒露心聲。
“我老公不是高管,只是個金融小兵,但仍舊全年無休。孩子出生時,他都不在我身邊。對于他來說,能正點下班就已經很滿足了。我老公不休年假的理由是‘要是對待遇不滿離職,分分鐘有人取代你’。”北京市民趙晶對記者說。
在北京一座寫字樓做保潔工作的小莫,更是有假不敢休。“我每天早晨10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除去吃飯休息時間,一天工作將近10小時,沒有周末和假期。月工資3800元加全勤獎300元,月薪一共4100元。如果我休假,一天就要扣100元左右,休息一周,七八百元就沒了,負擔太重。”小莫很平靜地告訴記者,她常年無休,也不希望休假,因為休假就意味著扣錢。對于一雙兒女正在老家上中學的她來說,這無疑是不明智的選擇。她堅持每月都能拿到300元的全勤獎。
編輯:梁霄
關鍵詞:帶薪 年假 調查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