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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66個監控攝像頭失守 選內衣住酒店全被直播(圖)
截至止5月2日下午3::00,記者看到在水滴直播網站中,“四川省成都市”的頁面下,有33個直播房間已下線,目前剩余266個房間。
渠道\
購買攝像頭后由安裝人員授權上傳監控畫面
這些在網上被人圍觀的實時監控畫面從何而來?水滴直播又是如何獲取這些直播畫面的?成都商報記者展開調查。
“上水滴直播必須要買360出的攝像頭。“武侯區一家寵物體驗店的店員告訴記者,考慮到體驗店的安全,該店一年前曾購入一款 “360智能攝像機”做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店鋪入口處,正對著吧臺。公開資料顯示,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視頻直播生活秀平臺。
上傳的直播畫面中,有許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攝像頭安裝人員上傳監控錄像至網絡的行為,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對此,多名在水滴直播公開監控畫面的人員稱,“不懂隱私權”、“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一家在門口安裝攝像頭的超市老板直言不諱:“我在自己的店外安裝,為什么不可以?”
緣由\
好奇和無聊:“可以看到別人的生活”
在水滴直播平臺上,數以萬計的網友正在實時觀看監控錄像所拍下的實時畫面。“因為好奇和無聊。”一名觀看直播的網友“姜V5”告訴記者,他上個月才剛剛接觸到水滴直播,偶爾會登陸看一看,除了看一些有主播主持的節目外,也會看一些監控。“可以看到別人的生活。”
一些網友將觀看監控直播的行為定義為“好奇”,另一些網友則定義為“窺私”。“我認為觀看水滴直播的某些房間,屬于窺私。”中國心理學會會員、心理學專家陳志林告訴記者,人類普遍都有窺私欲,“好奇”和“窺私”的界限在于,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隱私、影響到他人的生活、是否違背普遍的道德準則、以及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對話
水滴直播平臺是否涉嫌侵權?
5月1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系到360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趙女士,趙女士在與該公司技術部門、產品部門協調后就水滴直播涉及的相關問題為記者做出回復。
記者:直播畫面中出現的大量第三方陌生人員,他們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行為也未經得其允許,這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
趙女士:我們早在2016年6月份,就對用戶進行相關規范公告。要求用戶將自己拍攝到的監控畫面進行分享和直播的時候,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水滴直播相關規范公告。
記者:由這些安裝攝像機的用戶來決定是否上監控畫面,而非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這種模式是否欠妥?
趙女士:作為安防產品,用戶對場景進行監控,如在家庭中最經常使用的場景,來看家中保姆行為,以及家中是事出現盜竊,這種場景下,如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顯然是不現實,也是不妥當的。
我們呼吁智能攝像機的用戶在分享監控畫面的時候,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良俗公約,以及水滴平臺直播用戶協議的相關內容,共同維護水滴平臺的文明和有序。
記者:為何會出現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相對隱私的場所的直播畫面?水滴直播后臺對直播畫面是否會再次進行審核嗎?
360公司:水滴平臺上出現的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畫面,都是由酒店經營管理者、內衣店店主、按摩店店主等用戶購買了智能攝像機之后,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將監控畫面分享到互聯網平臺上。我們接到反饋來看,店主進行直播,主要還是為了防止偷窺以及提供員工對客戶的服務水平。
我們也一直根據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用戶分享的監控畫面、圖片和評論進行審核。對于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其他涉黃、涉暴、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或其他侵權行為,水滴平臺一經發現,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并對違規用戶進行禁言、踢出、加黑、永久加黑等操作,保證水滴平臺環境的文明與有序。
律師:涉嫌侵犯公眾隱私權
“這種行為這對公眾的隱私權構成了侵犯。”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表示,未經他人允許將攝像頭錄攝公共場所畫面、個人形象掛到網上任人點擊,是一種侵權行為。
“直播平臺并不能以‘用戶自己決定’的理由脫開責任。”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蔣健律師認為,上傳視頻的人(即同意將監控畫面分享到網絡直播的安裝人)未經被直播人員允許,私自將直播內容上傳網絡,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對用戶所直播的內容有審核的義務,如果直播內容侵犯了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也要付相應的連帶責任。
成都商報記者 王拓 攝影報道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成都266個監控攝像頭 失守